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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9日 | |||||
日前,经海西州委批准,海西州纪委监委对都兰县香加乡原党委书记贾永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贾永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同场合自称“王爷”;违反廉洁纪律,特定关系人长期占有使用他人财物,违规为特定关系人分配保障性住房;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作风霸道,殴打同事;违反生活纪律,在公共场所殴打他人,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贾永光身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海西州委批准,海西州纪委监委给予贾永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贾永光简历 贾永光,男,蒙古族,1974年10月出生,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本科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09—1996.07 内蒙古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6.07—2008.12 先后任都兰县公安局诺木洪派出所、宗巴派出所、香加派出所、香日德派出所、警务督察大 队干警; 2008.12—2012.04 都兰县公安局香日德派出所所长; 2012.04—2014.01 都兰县香日德镇副镇长兼香日德派出所所长; 2014.01—2018.10 都兰县香加乡党委书记(正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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