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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纪委监委
以严要求实举措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8日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乌兰县纪委监委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注重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教育整顿相融合、与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相融合、与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相融合,强化系统观念、精心组织,以严要求实举措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以学为先、力求实效,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六学”模式,反复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条文对照表学习口袋书,整理下发警示教育片合集《永远吹冲锋号》《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等14集,开设“清风乌兰”微信公众号党纪学习教育专栏,推送关于《条例》的解读文章40余篇。策划纪检监察干部“党纪宣教组”送教活动,谋划开展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参观省州警示教育基地、庭审现场等警示教育活动,使每项措施转化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的有效举措。目前县纪委常委会学习3次、晨读学习3次、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4次、班子成员讲党课2次、开展专题研讨活动1次、委领导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调研2次。

  从严从实、有力有序,坚持纪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制定印发《持续开展违规吃喝深化六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的任务分工方案》,在“清风乌兰”“乌兰发布”等公众号发布违规吃喝举报公告3次,制作并张贴受理信访举报公告海报50余张。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联合督察22次,发送节日廉政提醒短信7400余条。完善《乌兰县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暨4名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以案促改任务分工》,结合案件查办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0份,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项。

  对标对表、周密部署,集中整治工作迅速铺开。县委主要负责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及时制发《乌兰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乡村振兴、民生痛点难点等4方面23项重点整治任务。建立“县领导+专班+室组镇”工作模式,把握“狠抓五、六月关键时间点”要求,集中优势兵力深入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各单位自排问题32条。坚持以案件查办推动系统治理,起底梳理党的二十大以来受理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每周召开案件调度会,听取各办案部门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办理情况,研究解决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切实以查办案件引领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云上监管、指尖监督,为基层监督插上数字翅膀。自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以专班力量推进平台建设。围绕平台建设流程,认真核对我县“4镇1场”45个行政区划,创建4镇、3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管理模块,录入党务、村务、三资等6大一级公开事项和48项民生资金、小微项目等二级事项清单,新增“12388”检举控告、“违规吃喝”举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乌兰县人民政府网等常用服务,发布公开信息、典型案例等消息,在轮播图中添加宣传视频和“一图读懂”内容,为平台6月份正式上线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学用结合、以学促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各综合派驻组等办案力量将《条例》作为“案头”工具书,与办案安全教育一同纳入开案前的首学内容,在办案之余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并充分利用党纪学习教育中新征订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手册》《纪检监察实务问答》《刑法罪名与定罪量刑标准精解》等其他纪检监察业务用书进行延伸学习。同时,结合当前查办案件实际,把学习《条例》有机融入案件查办全过程,注意总结《条例》在办案实践中的适用范围和方式,着力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审查调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转化为提升办案质量的有效经验,确保将《条例》用好用准,实现案件安全、质量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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