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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两起严重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玛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进一步正风肃纪,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两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妇女联合会卓玛措、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德白涉嫌违法犯罪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县妇女联合会主任科员卓玛措和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农技站高级工德白在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格桑小区内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于2019年10月21日被果洛州公安局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执行逮捕。2020年3月3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中止其卓玛措和德白两名同志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2020年3月9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对卓玛措和德白开除党籍处分。

  2、县交通局财务人员兼职取酬等问题。玛沁县畅达公路工程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畅达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登记注册,公司资金来源为玛沁县优云乡、雪山乡、东倾沟乡扶贫产业资金共计371.84万元,三个乡与畅达公司分别签订产业资金入股分红协议,每年分红产业资金的10%。玛沁县交通局会计朱维静、出纳顾兰林从2018年4月至12月兼任玛沁县畅达公路养护责任公司出纳,朱维静、顾兰林分别获得劳动报酬63000元和47250元。同时在工作上存在失职失责,导致玛沁县畅达公路养护公司账目混乱,多支、重支、无票入账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违规支付公司各类资金共37.9125万元。2020年3月9日, 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请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对顾兰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朱维静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从九级管理薪级8级降为九级管理薪级7级)处分。

  全面从严治党是长期的坚决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必须坚决杜绝在各种禁令面前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行为,坚决杜绝在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方面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提高红线意识,守住底线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宪法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要坚持不懈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有苗头就提醒,有倾向就纠正,有反映就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让党员干部感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就在眼前,形成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压倒性态势。

  特此通报。
中共玛沁县纪委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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