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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5日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乌兰县纪委监委及时制定《乌兰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吃喝宴请方面提出了“十六个不准”,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的纪律要求,警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警惕“舌尖上的腐败”“酒杯中的奢靡”。 《负面清单》对全县各党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督促责任落实,强化上下贯通、左右联动,不断形成震慑,助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细落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负面清单》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违规吃喝问题指明了方向,以清单为导向,精准施治、靶向治疗、密切关注、跟进监督“四风”新动向,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纠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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