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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监督执纪压实“两个责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
——在中共都兰县十五届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3月9日)
来源:都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年3月9日
  
  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本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措施。稍后,县委书记焦胜章同志还将就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

  (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关于党员干部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严守政治纪律行为规范》,严查在涉藏涉疆维稳工作中态度暧昧和失职渎职行为。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覆盖4个乡镇和6个县直部门,发现党组织建设缺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等5类88个问题,反馈整改意见74条。强化党内监督,派员参加8个乡镇、9个县直部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严把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审核回复干部廉政审查意见60人次。制定《都兰县公职人员互联网行为规范》,提出16项纪律要求。村级换届选举期间,印发“十严禁”纪律宣传册1100份,畅通举报渠道,对在换届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转发典型案例通报1期,受理村(社区)换届问题线索4件,了结3件,适当处理1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至基层一线。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项11次17项。严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分类制定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制定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提出7个方面46条内容。在县纪委全会上安排3名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作述责述纪述廉报告,首次安排2名县级领导干部作“一岗双责”履职报告,在县纪委常委会议上听取各乡镇纪委述职报告,并开展民主测评和现场点评。对全县46个单位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考核。针对反馈和自查发现的履行“两个责任”不严不实等问题,召开乡镇、部门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会4次,“一对一”约谈17人次。印发《关于逐级压实责任分层召开廉政约谈会的通知》,全县各级党组织结合近年县内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逐级召开约谈会53场。向6个党委(党组)发出《纪检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8份,提出整改建议24条,督促整改问题11个;向3名县级领导干部就其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印发抄告单4份,督促整改问题6个。协助县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推进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三)纠正“四风”永不止步,扎实推动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根据省州关于联动协作查纠“四风”工作的部署,创新实施“1+X”作风建设督查,各成员单位分别开展纵向行业督查2次,整改问题13个,纠正“四风”合力不断加强。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发送县级干部廉洁提醒函28份、节日廉政提醒短信4200余条,对1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婚丧嫁娶事宜进行备案。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和明察暗访14次,印发各类通报16期104人次,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4期5人。检查公务用车5次,对未张贴公车标识的7个乡镇、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其主要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整治2次,整改超标办公用房43间592.4㎡,腾退闲置办公用房21间410.53㎡,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及时的14个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其主要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三公经费”使用和2017年以来公款购买高档白酒情况专项检查,发现整改问题76个,健全工作制度8项,规范审批程序6项,清退违规发放各类补助、违规报销差旅费、公务接待超标费用共计11.5万元。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28个,通报党委(党组)20个,提醒约谈各级领导干部13人。开展基层站所、窗口单位责任心群众季度测评活动,对排序末位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的6个主管部门进行警示约谈。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根基。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汇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在“锦都风纪”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政策61条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45个。组织45名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旁听县文体广电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韩木生受贿案庭审过程,以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组织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2次630人次,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守纪。在“亲情唤廉洁”“廉政亲情寄语”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家庭助廉作用,开展“好家规、好家训”活动,征集家规家训警言警句62条;录制播出《锦都家风》电视访谈节目2期,营造崇廉拒腐的浓厚氛围。建成全州首个由纪检监察机关主办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锦都廉苑”,截至目前受教育党员干部达485人次。制定“工程项目廉洁建设”工作分工方案,召开工程项目集中开复工廉洁预警集体约谈会2次,组织部分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企业代表进行廉政宣誓。

  (五)围绕中央和省州关于扶贫、环保领域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护航脱贫攻坚,切实维护群众获得感。印发《都兰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实施方案》,指导乡镇纪委开展30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问廉”工作,了解掌握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到户和成效转化情况,确保脱贫政策落实到位。推行金融扶贫项目廉洁报告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全程监督、全程留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帐,逐一核查销号。针对线索核查中发现的奖励性住房补助资金发放把关不严等问题向有关乡镇和主管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6份,向主管副县长和联点领导发出抄告单3份。召开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挂牌督办会,督办问题线索8件,提级办理5件、牵头办理7件,移送乡镇纪委9件。年内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4件,初核33件,立案3件,结案3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印发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11期,印发县内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2期。建设生态文明,确保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成立监督执纪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召开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约谈会,加强对都兰县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建立生态环保边督边改问题报备机制,从整改承办责任、工作成效、移送问责事项等方面加强全程监督,报备问题整改情况17项。建立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清单和台账,对在柴达木梭梭林自然保护区都兰分区非法开垦土地的责任人员及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不力的人员进行严肃追究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并作书面检查3人,印发生态环保领域典型问题通报2期。

  (六)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规范纪律审查全过程。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问题线索评估、谈话函询等8项纪律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四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召开问题线索评估会28次,分别向州纪委和县委汇报纪律审查工作10次和14次。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召开协调会3次,听取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移送问题线索3件。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91人次,占比79.1%;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处理13人,占比11.3%;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6人,占比5.2%;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5人,占比4.4%,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严肃性。年内受理信访举报113件(重复件27件,自收73件),初核80件,立案16件,结案16件,组织处理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移送检察机关涉嫌违法问题线索3件,收缴违纪款35.94万元。

  (七)进一步深化“三转”,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认真履行专责机关职能,组织开展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统筹推进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机构组建、办公及留置场所建设等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机关工作学习例会制度,先后召开县纪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2次、支部组织生活会3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成立机关监督和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奖惩机制。在原有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2015年以来新增的16个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再次清理,仅保留9个,主责主业更加突出。调整县纪委常委分工和各室人员配备,坚持人力物力向执纪办案一线倾斜,执纪人员占总编制的80%以上。县纪委常委分工联点指导乡镇纪委,分批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挂职锻炼7人,组织参加省、州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党务、业务培训班9期15人次,自办县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38人,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年内培训全覆盖。

  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要求还存在差距和不足:部分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形式化、表面化,重业务、轻党建;压力传导失衡,责任逐级递减,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依然是压力传导链上的薄弱环节;班子成员开展提醒约谈程式化,问题导向不突出,谈话内容针对性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必须秉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州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四个转变”推动“四个扎扎实实”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都兰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进行总体把握、统筹兼顾、逐项推进,扎实做好对纪律执行情况、党内政治生活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监督检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办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等重点工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用政治眼光发现和审视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从严查处和纠正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立足都兰实际,加强对涉藏涉疆维稳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力、工作不实、履职不到位,或参与不稳定事件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追责处理。要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点,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谈话函询结果运用情况抽查机制,对接受组织谈话函询的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情况进行抽查,强化警示教育和自我教育成效。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对各乡镇、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监察对象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建档造册,增强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加快深度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根据内设机构设置,优化转隶人员岗位配备,建立相应的“执纪执法既分离又衔接、监督监察既独立又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对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全面试用12种调查措施,推动监督、审查、调查、审理“四分离”,坚决防止执纪违纪和办案安全问题发生。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监察、司法机关联动协作,完善职务犯罪查处机制。要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开展深层次、全覆盖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培养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的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县看守所留置场所建设的协调衔接工作。

  (三)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逐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牢牢抓住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这个“牛鼻子”,建立健全调研督查、约谈提醒、随机抽查、通报曝光等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对执行“三重一大”“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做实履责全程记实制度,把加强乡镇村社和基层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和主攻目标,开展村级微权力治理工作,梳理村干部微权力清单,规范村级公章印鉴使用管理,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探头”作用,推动管党治党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深化县委巡察工作,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巡察组长库和巡察干部人才库,选调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突出政治巡察,继续开展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的常规巡察,把监督触角向村组、社区延伸,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好巡察成果,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加强对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巡察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坚决问责,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四)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从严落实《海西州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继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作风建设正向引导,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以身作则的“头雁效应”。持续开展“1+X”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通过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联动查纠及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巡察等途径,着力发现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执行禁酒令不到位、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等问题,逐次开展专项治理。对县内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深入贯彻落实《都兰县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实施方案》,加强对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持续改进作风,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查否了结问题线索回访约谈工作暂行办法,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意识。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制定学习方案、计划,增强教育的实效性。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科级干部大讲堂和党校培训的必修课,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结合“锦都廉苑”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打造都兰廉政文化品牌,发挥家庭助廉、社会护廉效应。开展廉政文化“七进七促”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着力培育廉洁价值理念。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召开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结合县内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释纪;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分层逐级召开干部警示教育会,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六)加大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资金使用、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出让、物资采购等方面利益输送、以权谋私问题,特别是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有关程序和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查,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案件增量。开展《都兰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 年实施意见》自查评估工作,开展内控制度廉洁性审查,紧盯选人用人、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矿产资源、土地出让等高风险领域,抓住权力、资金、资源等关键要素,深入查找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继续开展工程项目廉洁建设,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安全管控措施。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要严谨细致、审慎稳妥处置问题线索,提高初核质量,切实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重大问题、重点案件的组织协调,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成立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为主任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覆盖所有贫困村、所有承担扶贫任务的职能部门和帮扶干部、所有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大力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问题。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县、乡镇纪委书记要深入乡镇、村、社,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要联系乡镇和重点职能部门,开展“入户问廉”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调研排查工作,着力发现在政策落实、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要广泛公示县、乡镇纪委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2016年以来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逐项复核处置。实行乡镇纪委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第一时间向县纪委报告和县纪委直查直办工作制度,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严查快结。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情况列入年内监督检查内容,强化对建设主责部门的监督,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严厉整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审查调查工作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及时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涉黑涉恶特别是“村霸”“宗族势力”,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认可。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新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加强班子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监督,把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委员会打造成为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坚强战斗集体。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担当。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厘清乡镇纪委职能和工作定位,建立乡镇纪委履职考评机制,将“三转”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支持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开展监督。各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在基层党支部配齐配强纪检委员,加大基层党组织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我们要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奋力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都兰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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