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全力推进党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落实,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海南州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出发点,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行各业相继开展了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切实解决当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存在的良莠不齐、非法办学的现象,根据州政府《关于海南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海南州教育局坚持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及时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治理工作体系和联合执法机制,组成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治理措施,明确整治重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期间排查校外培训机构5次,依法取缔校外培训机构13所。二是制定设置标准,依法审批登记。从党的建设、培训场所、师资队伍、管理制度等方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标准,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对符合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经县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培训。三是建立诚信档案,公布黑白名单。对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处罚信息,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等均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进行公示。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四是加强教育引导,规范日常管理。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通过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各县各学校在职教师签订《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不到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有力遏制了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的蔓延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