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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班玛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5日 | |||||
近年来,班玛县纪委监委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作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三色班玛”的重要内容,立足职责职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跟进监督,开展清单化、销号制、闭环式监督,压实职能部门落实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责任,促进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双提升。 强化政治监督,扭住责任“牛鼻子”。班玛县纪委监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将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并贯穿始终,紧紧牵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不断完善监督重点任务清单,通过廉政谈话、工作提醒函、清单式监督等形式,围绕“第一议题”制度落实、黄河“体检”反馈问题整改、省级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国家公园建设、水利提升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内容,履行监督的在监督职责,压紧压实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着力完善“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链条,推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突出问题导向,筑牢纪律“防火墙”。班玛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定位,坚决做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生态文明高地建设重点任务和目标,充分运用“4+N”监督机制,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同巡察监督、督查监督、职能部门监管的协作配合,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上级巡视、督察等反馈和主责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整改责任清单,会同县委巡察办、县委县政府督察办公室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多点发力、多线并进,聚焦问题整改,形成监督合力,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把“问题账单”转化为“成果清单”。2021年以来,班玛县纪委监委对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0次,发现问题18个,发出工作提醒函2份。同时,印发《班玛县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制度》,加强与环保、自然资源、农牧等部门的联系对接,挖掘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台账,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梳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交由各监督检查室规范处置,明确线索办理时限,办理进度,对问题线索进行高效处置。 坚持标本兼治,高悬震慑“惩腐剑”。班玛县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坚持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并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器,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对职能部门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一并问责,堵塞监管漏洞,从严要求。对于查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坏生态环境的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委定期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使上级环保督查反馈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推进长效常治。十九大以来,共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1件,对6人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全县多次通报和学习木里煤矿、黄河流域警示教育片等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震慑和警示作用明显。班玛县纪委监委持续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生态环保问题背后的责、风、腐问题,对生态环保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并将继续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政治责任,以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守护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让班玛的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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