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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 | |||||
12月8日,海南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培训会,全面启动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此次考核由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三部分组成,并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加分和反向约束扣分。其中年度集中考核由州委领导担任组长、抽调26名党员干部组成的4个考核组,集中时间对5县和56个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州委高度重视,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此次考核采取专项考核方式,分别评定考核等次。州委书记吕刚同志,州委副书记、州长尕玛朋措同志等州委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充分体现了州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突出重点工作,科学设置评分细则。设置“四风”问题零查处等扣分情形,增加了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援建项目、统计造假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值权重。三是开展考前培训,规范考核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抽调人员对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培训,讲授考核方法,保证考核人员固定,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考核成绩全面、客观、公正、真实。 考核成果经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在一定范围公布,考核分值将综合运用到全州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中,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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