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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换届工作纪律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久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8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并省州驻县各单位,各群团组织:

  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扎实推进县乡换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县纪委监委梳理了近年来在省内外换届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刘小庄村村民祁某寿按照每人200元标准,向本村村民代表武生某、黄洪某、黄有某进行贿选;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祁某彪拉拢、诱导村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存在请吃拉票行为。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依法对祁某寿、武生某、祁某彪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黄洪某、黄有某分别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和行政警告的处罚。同时,湟中区委对上新庄镇党委履职不力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刘小庄村包片领导、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有某给予停职处理。

  案例二:青海省化隆县德恒隆乡牙曲滩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村民马乙某某到本村党员家中进行串联,游说本村党员不要推选党组织批复的人选,严重破坏干扰换届纪律和换届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依法对马乙某某给予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400元的治安处罚。

  案例三:青海省化隆县德恒隆乡牙曲滩村村民马某为达到个人竞选村委会主任的目的,到部分村民家中串联拉票,严重扰乱了村“两委”选举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马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案例四:青海省共和县切吉乡哇合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村民吾某某、班某某威胁村支部委员候选人退出选举,严重破坏了换届选举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依法对吾某某、班某某给予行政拘留6日处罚。

  案例五:河南省三门峡市个别党员干部向原市委书记赵海燕跑官要官案。2016年三门峡市县两级党委换届期间,三门峡市多名党员领导干部为本人或他人调整工作岗位、职务晋升,先后通过他人或直接向时任三门峡市委书记赵海燕说情打招呼。向赵海燕说情打招呼人员及相关领导干部均受到相应处理。赵海燕不仅未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姑息迁就,而且还接受多人说情打招呼。同时,赵海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月,赵海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8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案例六: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原副主任翟丽萍诬告陷害案。2012年12月以来,翟丽萍多次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整干部期间,编写匿名举报信安排他人投递,举报内容涉及中院多任主要领导和多数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及县区法院主要领导,严重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翟丽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翟丽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案例七:河南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黄真伟诬告陷害案。2019年4月,某省辖市常务副市长一职空缺,时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的黄真伟认为自己可能是拟任人选之一。为了竞争该职位,黄真伟安排他人编造反映另一候选人问题的匿名举报信并寄给省委相关领导,严重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同时,黄真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黄真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从以上七个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加强警示教育,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十严禁”要求,认真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全县县乡换届工作健康平稳有序推进提供重要保障。
中共久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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