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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州委巡察工作要点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5日
  
  为深入贯彻全省市(州)县(市、区)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2020年海南州委巡察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海南州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精神,按照《十三届州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年)》安排,2020年州委巡察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政治巡察,确保圆满完成巡察任务。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将政治建设作为开展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全省市州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市州县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做实做细州县巡察,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结合巡察工作重点以及被巡察单位业务工作的不同,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干部接受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省委巡视办每年调训的机会,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一轮一培训”的方式,组织巡察组人员到省委巡视办跟班学习等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巡察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2020年计划对州县新进巡察办和巡察组人员,采取跟班或调训的方式,进行全面培训、做到全覆盖。

  二、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巡察力量

  在配齐配强巡察办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上半年州县巡察办和巡察组人员全部配备落实到位,不断壮大巡察工作人员力量。进一步充实完善州县巡察组人才库,将州县优秀年轻干部和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人事部门、审计、财政等各领域优秀人才纳入巡察人才库,在整合各方面资源,优化巡察人才库的同时,尝试开展拟提任或凡是新提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到州县巡察办任前锻炼成长、优秀年轻干部至少参加一轮巡察的办法,达到既锻炼干部、提升素质和政治体检,又加强巡察力量、提升巡察质量的目的。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进一步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防止“权力寻租”和失职渎职。

  三、明确职责定位,深化政治巡察

  一是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严格按照十三届州委巡察工作规划,立足基层实际,紧紧围绕“三个聚焦”,采取“一次一授权”和“一托二”“一托三”等方式,以“常规、机动式、专项、提级交叉和回头看”等模式,2020年计划开展三轮巡察。第一轮计划拟对8个州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机动式巡察;第二轮计划对6个州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机动式巡察,1至2个州直部门开展巡察“回头看”;第三轮计划对4至6个州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对五县部分县直部门开展交叉巡察,1至2个乡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做到巡察全覆盖。适时对部分已巡察过的单位党组织就巡察整改提高情况进行量化评估,促使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职尽责真整改,全力维护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在巡察期间,州委巡察办要切实做好对各巡察组的中期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州委各巡察组工作进展,并解决巡察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切实做足“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巡视巡察相关要求,认真审核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方案,加强跟踪督促。在《海南报》和海南电视台等媒体上及时公开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采取下发督办通知、提醒约谈、通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督促指导和参加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县级巡察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五县巡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指导,了解掌握各县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推进和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等情况,实事求是提出问题和整改对策建议,指导各县规范巡察工作,逐步使五县巡察工作趋于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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