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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4+N”专项治理为抓手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日
  
  2020年,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4+N”专项治理,制定了《全市“4+N”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方案》及市纪委监委内部分工方案,由常委、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室主任分别牵头负责一个专项,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于4月23日召开“4+N”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聚焦问题线索,助力脱贫攻坚。监督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发挥联动部门的职能优势,切实履行协助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截止目前,现阶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相关线索全部办结(其中市委书记领办3件),立案3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

  聚焦打伞破网,助力扫黑除恶。与政法机关紧密配合,全面推行“四双”机制,截止目前初核41件,立案10件,留置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移送上级纪委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组织处理23人,约谈12次334人,通报曝光“保护伞”1名、“警伞”1名。

  聚焦重点问题,保障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昆仑清风”公众平台公布了格尔木市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8类整治项目、31家部门单位监督电话。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相关线索为切入点,针对老城区改造问题成立“4·02”专案,挽回损失905万元,提出的6条纪律检查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认可,并应用于今年拆迁工作制度建设。围绕“2010年以来,全市共有28个小区涉及8895套住宅及219套商业房因各种原因不动产权证至今未能办理”的问题,4月26日,召开全市28个住宅小区不动产权登记办理工作协调会议,针对15个新建小区、13个老旧小区分情况、分阶段、分类别进行处置。

  聚焦人防腐败,突出联合监督。制定《格尔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任务分工意见》,受理12条问题线索,初步核实6件,其中初核了结4件,立案1件,移交州纪委1件;函询了结1件并下达监察建议书1份;谈话了结2件并诫勉谈话、通报2人;拟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把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协调市审计局把人防工程纳入2020年重点审计项目规划。

  聚焦工程领域,突出负面清单。2019年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召开了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2次,对我市8家相关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2020年进一步围绕工程项目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等各环节制定了《全市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了19个方面整治工作重点,深入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住建局联合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对2018年以来电子招投标项目进行排查,将19家中介公司列入“黑名单”,并对福建省建坤建设公司在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道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

  聚焦“小金库”治理,严肃财经纪律。2019年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印发格尔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和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专项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工作的通知》,对全市预算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共计清退上缴各部门各类违规发放津补贴200.89万元。

  聚焦乡村违法建筑治理,强化源头防控。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4次,拟定综合整治方案,强化源头防控,加快构建“不能违”的严管机制、“不敢违”的惩戒机制、“不想违”的预防机制,坚决遏制违建“增量”,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严肃问责,确保违建治理取得成效。

  聚焦创建文明城市,强化监督执纪。针对创建文明城市中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聚焦农贸市场问题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咬定目标,限期整改,加强指导、检查、督查,切实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水平。目前对创城工作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8次,召开工作协调会1次,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全力助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市纪委监委将按照《关于全市“4+N”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方案》安排部署,统筹相关工作整体推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坚持政治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结果导向、坚持目标导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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