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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2日 | |||||
各镇党委,县级各党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强化工程项目廉洁建设。现将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工作失职失责问题通报如下: 乌兰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2020年9月在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的乌兰县希里沟镇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标段一资格预审后,未按规定确定合格的中标人,终止了招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存在不当的行政行为。这充分暴露出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的不深不透,在工作中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工作履职不到位,相关责任人受到诫勉。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工程项目廉洁建设作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要求的重要方面,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组织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违规招投标、不按程序开展投标活动等问题。全县纪委监委机关要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不放,跟踪到底,一查到底,该追责任的追责、该问责的问责、该查处的严肃查处。 中共乌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月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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