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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1日 |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实现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精神面貌的新变化,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新提高,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上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法规。 (四)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目标和工作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 (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财经、市场经济、行政管理等知识。 三、学习时间 周五下午。 四、学习组织 集体学习由办公室组织,自学由个人自行安排。 五、学习形式 (一)建立领学人制度。每次集体学习由两人领学,分别为班子成员一名,各室代表一名。 (二)自学要结合规定学习内容和各室业务工作实际,学习时间要保证每次在一个小时以上。 (三)不定期组织专家讲课、观看录像片和外出听课、参观学习。 (四)每次集体学习要有一个小时的讨论交流时间,由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代表讲心得,谈感受,其他人员交流发言,保证学习有特色、内容丰富,参加干部受教育。 六、学习要求 (一)人人建立专用学习笔记,人人撰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每月要保证在三千字以上,其中心得体会在一千字以上。 (二)集体学习以政治理论为主,自学以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主。 (三)领学内容由领学人结合规定学习内容自行安排,要尽可能选择新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新颁布的政策法规、文件。领学人在领学时要采用讲课的形式,不得照本宣科。 (四)集体学习实行签到制度,确需请假的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七、学习效果保障 (一)每月要进行一次学习笔记展览和心得体会交流。 (二)不定期组织规定篇目考试。 (三)建立述学制度。机关干部每年至少递交一篇自己撰写的调研文稿,并向领导班子汇报学习体会。班子成员在参加民主生活会时,既要述职、述廉,又要述学。 八、本学习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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