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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办法》持续传递纪检监察“好声音”
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有了这个管理办法,以后我们写的信息找谁签、怎么签、怎么发布这些流程就更清楚了,出台这样操作性很强的办法对于传递纪检监察机关‘好声音’是非常有必要的。”州纪委监委干部说道。

  为进一步规范海北州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网站信息发布程序,促进信息发布内容真实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更好运用新媒体服务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根据省、州委宣传部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州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海北州纪委监委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办法》。该《办法》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制定,共三章、九条内容,其中包括平台定位、管理职责、信息发布范围及审签程序等主要内容。

  《办法》要求“网微”平台信息发布要严格落实发布审签制度,参照州纪委监委发文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落实部室负责人初审、分管常委(委员)复审、分管副书记终审的“三审合一”审核校对流程,经分管办公室副书记、常委审签同意后,方可发布推送、编辑公开。该《办法》的制定和落实,很大程度上规范了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了相关信息发布安全、准确、及时、高质,

  让微信公众号和网站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州纪委监委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新窗口作用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切实筑牢新媒体用户思想防线。

  州纪委监委新媒体平台运行以来,共发布5000余条信息,主要以中央、省州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我州纪检监察业务宣传、党纪法规宣传、重要事项公布、工作动态发布为主,平台注重舆论引导,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了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引导广大平台用户守住底线、远离红线,筑牢防线,为全州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营造了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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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海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北州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海北州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