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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9日 | |||||
一、党员活动日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底星期五作为党员活动日。 二、活动日的内容是围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新颖、实效明显的党组织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增强党员意识。 三、党员活动日的形式不限,可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参观党性教育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技能比赛、实践锻炼、走访调研、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进行,帮助党员加强党性锻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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