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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为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在中共门源县第十六届纪委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6日)
司福章
来源:门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3月7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十六届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青海省十三届纪委四次全会、海北州十二届纪委五次全会和十六届县委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我县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主要任务。刚才,绣宗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积极主动作为,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开展思想建党、理论强

  党工作。县纪委常委会坚持带头抓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大对干部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一是全力抓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采取周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参加省州县培训及派员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等方式,全面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2019年共举办县乡村纪检干部培训班1次,参训人员183人,周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24次,向省委巡视组派出1名干部参与省委巡视和学习工作,派出5名干部全程参与省纪委专案组跟案培训,参加县直机关副科级干部赴焦裕禄干部学院培训3批6人次。加强干部交流,山东威海市财政局一名援青干部已到位,任职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持之以恒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以组织观看《青海省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启示录》光盘、印发《乡村振兴•文明底色》《门源县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学习资料》、《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剖析》等“口袋书”、牵头组织排练并演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快板节目、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法、以案警示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突出正面引导教育,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掀起学习先进典型高潮,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了青海省优秀共产党员、门源县第四届道德模范等优秀典范,组织观看了专题教育片《厉害了我的国》《红海行动》《黄埔军人》《牧民省长尕布龙》《优秀共产党员宽卓太》等,强化对干部的正面引导和正向激励。在主题教育期间,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共检视出问题15条,已完成整改13条,需要长期坚持的有2条。

  (二)以政治监督为抓手,确保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力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聚焦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下功夫。一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结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县委巡察、督查、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开展了节假日期间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及基层站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遵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情况、“四风”问题及中央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及监督检查工作,共发现共性和个性问题27个。二是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和全省贫困县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门源县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门源县中央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定了3个重点问题,组成2个督查组深入9个职能部门和4个乡镇进行了抽查,存在问题3个,抽查检查情况上报州纪委监委。同时结合节前监督检查,对全县12个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2019年,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6件,1件问题线索由珠固乡党委书记领办。三是积极推进生态环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12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生态环保工作集中约谈,“打招呼、敲警钟”。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在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既检查各责任单位和乡镇具体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情况,也全程参与监督公安等部门在生态环境整治过程中的执法情况,密切关注干部是否存在怠政懒政、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我县下沉开展督察工作,密切关注反馈问题。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安排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主攻方向,推动专项斗争向扫黑、除恶、打伞、断财、反腐“五位一体”整体战聚焦。对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个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关问题进行了问责。2019年共受理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5件。给予党纪处分12人次,政务处分10人次,双处分9人次,取消退休待遇1人次,中止党员权利4人次,累计收缴违纪款36万元。五是立足工作实际,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节假日期间,对全县12个乡镇、15个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第一、第二阶段工作和名贵土特产、办公用房清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县纪委各常委、监委各委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联系的乡镇和部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全程监督。同时紧盯精简文件、会议、检查考核和“三减三查”为基层减负等关键,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泉口镇花崖村、西沙河村、窑洞庄村低保平分问题,约谈14人、诫勉谈话8人,批评教育6人。

  (三)以压实“两个责任”为根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责任。在县委全会上,县委书记与各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各党工委书记签订了《门源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县纪委全会上,县纪委书记同各乡镇纪委书记签订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责任工作责任书》。切实把“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领导干部身上,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快推进政治巡察和专项巡察,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县委巡察工作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精准发力,实现了巡察工作稳步推进。县委主动担当推动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今年县委常委会会议学习和研究巡察工作相关议题11次18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和研究巡察工作相关议题3次23项。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5人优化充实为7人。确定了县委巡察办三定方案,核定为正科级单位,行政编制3个,目前配备巡察办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先后开展了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不力、巡察机构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4个专项整治工作,对标对表查找问题,扎实整改,推动工作开展。今年县委先后派出6个巡察组,开展了“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交叉巡察、“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及存量资金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领域的专项巡察和部分党委党组常规巡察,并对1个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累计发现问题181个,移交问题线索6件,提出意见建议48条。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印发《门源县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两公开”工作办法》,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16个部门8个乡镇就中央巡视组、州委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并印发了督查通报,要求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构建了自上而下、层层传导、齐抓共管的机制,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不触“红线”、严守“底线”。2019年共处置问题线索96件(上级转交办35件,本级受理61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0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人,党内警告处分7人,中止党员权权利1人,开除公职4人,降低岗位等级8人,取消退休待遇1人,降低退休待遇2人,政务记过2人,政务警告2人,政务撤职1人,政务降级1人,留党察看1人。诫勉谈话11次19人,约谈34次241人,批评教育8次13人,通报7次。追缴违规违纪款107.2万元。四是抓早抓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监督工作寓于日常工作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16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36人次,占总人次的84%;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5人次,占总人次的9%;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5人次,占总人次的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以及给予其他犯罪被判刑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6人,占总人数的4%。

  (四)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力促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严格落实省纪委、省编办《关于推进市州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青纪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党政机关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人员、理顺工作机制。经县委65次常委会同意,印发了《关于加快乡镇纪检监察全覆盖和推进县乡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改革方案》为乡镇赋予了监察权,为全县12个乡镇统一设立了监察办公室,任命乡镇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投资24万余元在全县12个乡镇统一设立了谈话室,解决了省州县乡纪委“跑路式”谈话安全风险高的问题,为办案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同时积极推进县乡执纪执法一体化改革,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集中办公,开展片区协作、交叉监督和交叉执纪执法,形成全域协作。二是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注重对违纪违规干部的关爱,激发干部干事创业信心。在执纪问责过程中,正确把握公私尺度,严肃问责程序,落实容错纠错政策措施。同时重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党员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在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工作中能够尽心尽力,党性、纪律和规矩意识增强的干部,县委在机构改革中仍然调整到重要岗位使用,着力写好纪律处分“后续文章”,力戒对违纪干部“一处了之”。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坚持惩处与挽救并重,注重制度管理,加强教育和关心,更让受处分干部有干事创业的平台,力促“问题干部”成为“有为干部”,推动形成容错纠错、鼓励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让“跌倒”的干部再一次“站起来”。同时,通过召开相关党委党组会议或书面传达核查结果等形式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有为。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纪检监察工作与党中央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从收到的反映问题线索看,既有以前的问题,也有现在的问题,仍有一些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繁重,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基本形成向压倒性胜利转变任重道远;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比较落后,发现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比较单一,精准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够高;乡镇纪委力量薄弱,独立办案经验和能力缺乏,办案质量不高,自办案件少;大部分单位能够把全面从严治党充分贯穿到工作中,但仍有个别单位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在具体工作中,一般性的部署多,在抓落实方面缺乏长久抓、抓仔细的措施;面对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任务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的本领恐慌愈加凸显,履职能力有待提升等。针对这些问题,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五个坚持”认识体会、省纪委监委总结的四点思路和州纪委监委总结的四点体会是我们今后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同时,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实践来看,也有四点体会需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发展。

  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忠诚履职,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二是要始终坚持学习提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不断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拓展视野,增长才干,增强本领,肩负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神圣职责。

  三是要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动力。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始终把创新作为一种工作要求,体现在工作思路里,落实到工作措施上,贯穿到工作实践中,用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判断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反腐败建设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才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

  四是要始终坚持以纠“四风”带民风。要始终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展示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良好形象,全面克服作风漂浮、心浮气躁、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突出问题,才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是要始终坚持以法制思维推动工作。在加强自身思想、道德和文化修养的同时,要不断强化自己的法律修养,做一个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遵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州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海北州十二届纪委五次全会和十六届县委七次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力争年内案件存量清零,强化监督执纪,全力遏制增量,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持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永恒课题,是全体党员和干部的终身课题,也是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要求。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带头抓学习贯彻,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深悟透,切实树牢“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维护”。在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学习贯彻的基础上,督促推动全县各党委(党组)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深化学用结合,随时检查、抽查学习落实情况,对不重视、不落实、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追责。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抓好政治监督。持续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州县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铸牢党的初心和使命,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二)持续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持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持续加大脱贫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的重中之重,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扎实做好中央巡视组对我县脱贫攻坚考核和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放大整改效应,推动脱贫攻坚持续向好。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加大对脱贫攻坚成效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和日常监督的重点,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继续抓好县乡党委书记领办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在落实县委书记领办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实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领题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由县纪委监委有针对性地筛选疑难问题或重点问题线索,提请县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领办,并跟进掌握办理情况,切实在解决具体问题上见实效,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问题线索移交、联合办案、双签字背书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打伞破网”攻坚成果,边打边治边建,形成长效机制。继续深挖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机关、公安、交通、住建等重点行业部门的协调联系,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摸排,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深挖细查、一查到底,揪出涉黑涉恶涉乱问题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

  持续加大生态环保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生态环保方面责任不落实、政策执行不力、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专项治理的监督工作,协调整合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督检查力量,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和公权力运行监督执纪执法力度。

  持续加大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力度。通过整治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紧盯医疗卫生、上学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基层干部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保障民生民利,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村级监督委员会建设力度,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监督,增强群众的监督权、话语权,以群众监督推进公权力正确行使。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一是坚持对党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决落实纪委向同级党委的请示、汇报以及重要事项审批等各项规定要求,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二是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完善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分类处置机制,加强对初核、审查调查、使用办案措施、执行办案纪律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临时党支部建设,加强对执纪执法的监督。三是全面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全面推进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在乡镇统一设立监察办公室,任命乡镇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以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硬件设施、人员配备、职责定位、能力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优化升级。四是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州纪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配备等方面,做到科学合理有效。同时,将部分重点县直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纳入派驻归口监督范围。建立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办法,全面落实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严格实行“两为主”工作机制,推动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定期通报、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办案等协调机制,确保改革取得良好政治效果。

  (四)持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坚持全面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当前及今后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就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形成科学决策、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的有力举措。一是着力突出政治监督。政治监督必须紧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加强政治生态研判,为班子和成员画像,有针对性地开展净化修复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州纪委监委部署要求,重点突出“四个研判”和“四个着力”。注重从“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上加强研判,着力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的问题;注重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上加强研判,着力查找和解决政治责任的问题;注重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遵守党的纪律规矩上加强研判,着力查找和解决政治修为问题;注重从选人用人、管干部带队伍上加强研判,着力查找和解决政治担当问题,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健全党内谈心谈话和提醒约谈工作机制,注重在规范化、制度化,防止庸俗化上发力,在体现严肃性上见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巡察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按照责任分工落实谈心谈话或提醒约谈,督促整改,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推动谈心谈话和约谈提醒常态化。三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提高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的能力水平,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守住监督第一道关口。四是坚持问责追责常态化。既要精准把握问责手段,对管党治党不力、责任缺失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又要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防止问责宽泛化。

  (五)持续全面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作风建设关系我们党能否守住立党初心,实现执政使命。一要严查“四风”问题。继续把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委县政府若干措施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坚持露头就打,对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用等“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不懈,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二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

  (六)持续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上下联动的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机制

  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动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抓手。一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以“三个聚焦”突出巡察监督工作重点,将“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跟进巡察监督步伐,以巡察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为重要抓手,推动党中央、省州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要加强统筹谋划,圆满完成乡镇部门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务。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的相互协同,把监督落实到基层。用好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落实“两公开”办法,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加大对整改情况的专项督查和日常监督。三要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扩充完善组长库、副组长库和人才库,增强巡察后备力量,丰富人才结构,从实践一线历练提升巡察干部工作能力。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不断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持续坚持重拳反腐,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是四中全会做出的最新表述,从制度建设层面对反腐败作出顶层设计和部署要求,对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一要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笃定节奏,坚持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更有效的遏制增量、削减存量。紧盯重点人、重点事,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二要及时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整改建议,推动重点领域的机制制度建设,督促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从源头加强治理,扎紧制度的笼子,构筑“不能腐”的堤坝;三要持续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抓好警示教育,认真落实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利用大众传媒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要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片、组织干部旁听公开审理、开好“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让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

  (八)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要确保过硬的政治品格。对照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持续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向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狠下功夫,强化对党章、宪法、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等的学习,带头加强政治建设,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二要积极练就过硬本领。以强基础、强规范、强基层为目标,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纪律部队的专业精神、专业能力、专业水平。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上下双向挂职、以案代训、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打造办案团队,以实践培养骨干;发挥好山东援青对口帮扶工作平台,拓展挂职帮助工作、加强业务培训、选派干部到山东跟班学习,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化水平。三要严格内部监督管理。以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重点,健全内控机制,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需要新气象、新征程需要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砥砺奋进,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新时代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新门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链接
  门源县纪委监委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门源县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问题进展情况的报告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门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门源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门源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