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2日 | |||||
为全力推动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乌兰县纪委监委聚焦“10+1”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通过在思想认识上紧盯“要点”、在持续推进上紧盯“联点”、在工作落实上紧盯“重点”、在监督执纪上紧盯“痛点”,为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谋篇布局、把舵定向、精准发力,以专项整治成效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民生主线,在思想认识上紧盯“要点”。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民生无小事”、“老百姓的事就是最大的事,绝不能有丝毫怠慢”。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州县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会上传达学习有关民生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共6次,充分认识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不断筑牢“坚持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的思想认识。 把准民生脉搏,在持续推进上紧盯“联点”。紧密聚焦营商环境、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区一方案”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联合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委员会制定了《乌兰县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整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不精准,不及时,审批程序不规范、违规办证、以及虚报冒领、贪占挪用补贴资金等问题。通过听汇报、月调度、季总结等方式,及时掌握“10+1”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会商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强化与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与沟通对接。同时,按照《海西州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相关部门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突出问题或问题线索制度》的内容要求,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发现的问题线索。 增进民生福祉,在工作落实上紧盯“重点”。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以及部分单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足、整改质效不高等问题,对26名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治任务落实落细。“10+1”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紧盯专项整治重点,坚持“有问题抓排查、促整改”原则,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责任倒逼、领导包保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边整治、边总结、边建设,以深入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为契机,用“小切口”撬动“大民生”。截止目前,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共排查整改问题44条,追缴有关资金95840.84元,建立制度机制16项。 守住民生底线,在监督执纪上紧盯“痛点”。按照《全省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看问题查找是否全面、剖析问题根源是否深刻、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今年以来,围绕“10+1”专项整治共监督检查7次,开展调研督导4次,发现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相关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10条,提出意见建议17条。同时,紧盯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受理处置我县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7件,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5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督办通知单2份。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