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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州司法局、州文联的通知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
  
  州司法局、州文联: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州委第四巡察组将对州司法局、州文联开展巡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

  按照政治巡视“六围绕一加强”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和行业特点,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整治“四风”、党规党纪执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党组织整改巡视巡察以及中央和省州委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通过召开见面沟通会、知识测试、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召开座谈会、延伸了解情况、调阅资料、询问知情人、等方式开展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巡察组拟于2019年10月底前进驻,工作时间2个月左右,具体进驻时间及巡察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请州司法局、州文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1.巡察组进驻时将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听取党组织汇报,可视情况听取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专题汇报。汇报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及成效(占总篇幅的20%),存在突出问题和原因剖析(占总篇幅的60%),下一步改进措施(占总篇幅的20%)等。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巡察期间,被巡察党组织应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承担日常协调保障任务,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3.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巡察保密纪律,畅通信访渠道,为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委、政府若干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工作,厉行节约,力戒形式主义。

  联系人:嘉央才让

  联系电话:15909741116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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