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10月29日,结合州委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永海主持,班子成员和各室主任开展研讨交流。
会议再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会议指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州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在省州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代会提出的生态建设新思路、新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进行深刻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坚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行动重做表率,始终牢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切实把生态环保保驾护航这一整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为实现“两山”理论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证。二要增强政治自觉,做忠诚卫士,主动担起监督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任务。坚持聚焦“四个重点”,紧盯“四类重点”,强化对生态环保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举一反三,严查环保领域腐败问题,加大环保领域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力度,倒逼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到位。三要强化政治担当,以贯通协同的格局,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与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之间问题线索联动联办机制,形成有效监督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