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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8月3日 | |||||
8月3日上午,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规范检举控告秩序,营造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不断提高纪委监委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群众知晓率,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组织,全县机关单位参加的“检举控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乌兰县民族团结进步广场举行。 活动紧紧围绕“正确行使检举控告权”主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纪委监委检举控告的受理范围、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何严查诬告陷害、哪些检举控告可以得到优先办理、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对待检举控告材料的保密要求、负面清单,以及接收检举控告的方式和渠道等,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为更好的实现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活动现场通过播放《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全文、观看宣传展板、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开展,全县共悬挂横幅38条,展板20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了党员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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