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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四举措”扎实推动工程
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6月9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格尔木市纪委监委把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以强劲态势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工作责任

  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坚持统筹谋划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监督执纪问责为工作引领,做好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参谋员”,坚持以纪委常委会统一指挥、委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的工作模式,召开专题部署会3次,定期梳理总结监督执纪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印发《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实施方案》,抽调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税务、工商、应急管理等部门专职精干力量11人组建监督执纪问责组,按照不少于项目总数10%的比例对全市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投诉较多的工程项目和严重超工期、超预算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共同协商研究解决难点赌点问题。

  聚焦核心任务,加强监督检查

  围绕谋划部署、自查自纠开展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聚焦实施方案制定、专班成立、廉政教育开展、项目清单建立、公告发布等1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等50家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项目决策和审批、招投标环节、工程项目实施、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重点环节,对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单位组织实施的104个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529条,坚持工程建设领域哪里反映问题突出、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精准发现问题,严格督促问题整改。

  推进线索起底,增强办案质效

  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员领导干部、项目管理人员违规插手工程等涉及工程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清仓,一方面对在办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提升案件查办治理,另一方面对历年已办结案件进行“复评复查”,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十九大以来,共起底工程领域问题线索26件,其中“查否件”6件,“在办件”8件,其中立案审查调查14件17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6人。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发布《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关于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信访举报的通告》,广泛收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线索,有效凝聚群众监督力量,进一步推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共受理涉及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索5件。

  坚持系统施治,强化治理效能

  市纪委监委实行“系统抓,抓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市委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聚焦重点领域,紧盯重点环节,全面提升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的实效性,以严明纪律助推格尔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在责任落实、家风建设、作风转变等方面发力,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今年,组织全市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筑牢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妇女联合会印发《格尔木市2023年“亲情唤廉洁”活动实施方案》,发出“清风常伴 廉洁齐家”家庭助廉倡议书,全市党员干部和家属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共同引导树立清廉家风。截止目前,已发放倡议书2000余份,签订承诺书3000余份。

  下一步,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重点检查、整改完善、巩固成果有机衔接起来,把专项治理工作和日常监督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效能,建立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工程建设领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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