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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亲自办”“主动领”
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专项治理走实走细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7月30日
  
  为进一步解决全市2007年以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以及2014年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后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政策不完善、产权不明、违规入住、违规转租、欠缴租金、空房闲置、申请难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格尔木市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专项工作走实走细。

  



  突出责任主体,实现“挂牌督”。在公共租赁住房治理工作自查自纠中发现3方面问题比较突出,具体表现为:一是年审机制不顺畅,2018年市政府出台方案,2019年年审仍未完成第一轮年审;二是全市公租房空置率较高,空置房源达981套;三是2019年以来房租收缴率偏低,目前只达到77%。7月29日,围绕上述3方面问题市政府副市长李猛召开专项推进会,安排部署住建、民政、法院、公安城区等部门相关工作,强调一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年审方案,二要对已立案未开庭的欠缴房租案要求尽快开庭审理进入执行程序追缴相关欠款,三要落实户籍政策,对复核条件的流动人口予以落户,同时强化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宣传,降低空置率,实现“挂牌督”。

  强化监督职能,推动“亲自办”。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格尔木盐湖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派驻期间,发现一户一档建设仍采用纸质档案,不方便查询、管理。7月30日,市纪委副书记李维庆带领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会同市住建局全面推行“全国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线上办理,目前已累计录入档案4000户,实现与格尔木盐湖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双向核对,保证数字准确。同时,对审计提出“格尔木市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的承租房欠缴租金938.12万元”问题进行督办,截止目前保障性住房共追缴839.02万元,剩余99.1万元,已起37户诉至市人民法院,其中13户已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已退房并上缴租金57.22万元,仍有24户欠缴租金41.75万元,已进入司法程序。

  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主动领”。自2020年11月以来,市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转办问题等共梳理4条问题线索,1条已办结,3条正在办理。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由市纪委常委主动领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既严肃追责问责,又积极容错纠错,精准把握政策考量、纪法标准,运用“四种形态”,力争集中攻坚解决了一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治理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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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宏同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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