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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5日 | |||||
6月12日,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6+10”监督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岩出席并讲话。 会议强调,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三届市委第八次全会和十三届市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责和使命,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了“6+10”监督体系制度,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同步推进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要严格按照此次会议的部署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推进,强化落实 “6+10”监督体系制度。 会议要求,一要立足实际,着力提高监督的全面性。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围绕监督重点内容、监督方式进一步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明确责任,扎实抓好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实现监督成果融合共享。二要立足本职,着力提高监督的深入性。深化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监督检查;用好巡察监督和督察监督,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后半篇文章”;借力派驻监督和审计监督,监督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一步强化党内、人大、行政、政协、法治、组织人事、信访、被监督主体、中介组织、新闻媒介10个监督职责的监督力量,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统计、社会等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三要立足长远,着力提高监督的实效性。正确把握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的内在一致性,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正确把握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的关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正确把握“全覆盖”与“抓重点”的关系,善于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组织管好党员干部;正确把握职责监督层面与主责监督层面的关系,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把监督融入治理工作中,把各系统各行业各层级的监督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会议还举行了格尔木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任仪式,为特约监察员颁发了聘书。特约监察员队伍的组建,进一步补充了市纪委监委的监督力量,拓宽了监督视野,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廉洁防护网”,实现监察网络全覆盖。 市纪委各常委、市监委各委员,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了会议。市审计局、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及中介机构代表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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