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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玛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日 | |||||
为一体推进案件规范化,打造“铁案工程”,玛多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建立了《玛多县纪检监察机关审理提示制度》,并制发审理提示6期,进一步强化审理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助推案件质效提升。 以“制”促效,杜绝漏洞。《玛多县纪检监察机关审理提示制度》围绕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程序手续、证据完整及程序规范、定性量纪、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适用、案件装订等审查调查中的薄弱环节,按照具体案件咨询提示、审查调查部分主动咨询提示、案件审理室总结提示三种方式进行提示。通过不断总结梳理、整改提高、堵塞漏洞,加强各室组地与案件审理室的协调配合,保证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率。 以“示”明之,精准指导。案件审理室立足精准分类指导,结合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日常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总结成专业知识点,简洁明了的讲清存在的问题表现、正确的方式及做法、党纪法规依据,形成了包括违纪违法事实材料见面有关问题、谈话询问措施的适用、规范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案件的表述、撰写初步核实报告、审查调查报告的注意事项以及诫勉的适用等6个方面的提示内容,供办案室组地掌握。 以学促践,合力提升。为切实发挥《审理提示》的作用,2022年8月1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各室组、各乡镇纪委,召开审理提示集中分发学习会,分发《审理提示》1至6期,并逐期讲解,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讨论交流,补短板、强弱项,以学促践,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合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全县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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