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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起草文件文稿,编发通报信息,审核发布公文;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和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负责对州纪委州监委机关网站信息的发布、维护工作等。 组织宣传部:负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及编制管理、人员档案、工资福利;受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及线索初核立案审查。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措施、州委州政府贯彻落实措施和纠正“四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 信访室:负责受理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接收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机构和各县纪委监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监督检查室;受理党员不服处理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州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州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参加指导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办理联系单位州管干部任职前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等。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综合协调派驻机构管理服务及相关制度建设。 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情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 案件审理室:审理州纪委州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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