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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玛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8日 | |||||
8月19日,玛沁县召开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县委副书记洪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毛措同志、第六轮巡察组组长及组员、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玛沁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对第六轮巡察时间、任务要求、重点内容、巡察步骤、巡察单位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县委第六轮巡察组组长进行了授权任职,宣读了《关于成立县委第六轮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的决定》。 会议强调,巡察工作作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是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监督乏力、消除监督盲区的重要手段。各被巡察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全面查找自身问题。巡察组要认真负责,把握政治定位,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围绕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层面地发现一批问题和线索,以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圆满完成巡察任务。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巡察组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政治巡察,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内容,以“四个意识”作为巡察工作的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的根本政治任务,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确保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不能有畏难情绪,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二要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巡察组要着力围绕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是强还是弱、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三个根本问题,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察,让巡察利剑更好发挥作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把做好巡察工作当作份内之事和应尽之责,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形成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的强大合力。三要立足行动,务实重行。县委巡察办要加强对全县巡察工作的指导,统筹谋划巡察工作,及时了解上报巡察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接受巡察不配合、开展工作不积极、巡察监督不严格、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巡察监督中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的,严格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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