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天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2日 | |||||
为不断强化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正向激励效应,天峻县纪委监委对十九大以来受到“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的46名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开展全覆盖式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打开心结、感恩组织、重拾信心。 聚焦前期准备夯实基础。抽调各室组人员成立回访工作小组,组织开展集中培训,重点学习回访工作制度及回访工作要求,明确回访教育的目的和方向;梳理十九大以来受到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的人员情况,将属于监督监察对象且为在职人员的,确定为委机关回访教育对象,对部分乡镇受处分人员,安排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回访;组织回访组成员提前熟悉受处分人员相关情况,了解受处分人员现所在单位,所在岗位,通过翻阅卷宗、向办案人员了解案情等形式,充分了解受处分人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聚焦方式方法提升质效。通过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作,查看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工资发放表等,重点查看处分决定是否归入本人档案,职务职级及工资是否调整到位,处分期间和处分影响期内是否违规晋职、晋级、提拔、重用,确保处分决定得到不折不扣执行;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座谈,了解受处分人员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认识和改正情况,听取其诉求,化解消极因素,教育和疏导受处分人员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做到回访教育底数清、情况明;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对其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的评价;向受处分人员党委(党组)了解组织日常对受处分人员监督教育和关心关爱情况,确保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聚焦结果运用发挥作用。回访谈话时,听取受处分人思想、工作情况及意见建议的同时,及时将组织关怀、组织要求以及纪法知识等反馈给回访对象和受访人,达到教育效果;回访谈话后,及时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并结合了解到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反馈鉴定意见和使用建议,为其下一步管理和使用提供参考;回访工作结束后,撰写回访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提出对策建议,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回访教育及组织协调作用。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