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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柴旦行委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1日 | |||||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 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 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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