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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稳中求进 忠诚履职尽责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共兴海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3月7日)
王红丽
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3月7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兴海县第十五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张生彪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纪委常委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州纪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严明党的纪律,抓好政治责任不松手。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领导,支持纪委工作。县纪委始终坚持在州纪委和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日常工作定期汇报,重大事项随时请示,落实监督责任不缺位、不越位,积极协助县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年初与各党委(党组)、县委各常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贯彻执行县委在精准扶贫、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中约谈党委(党组)负责人、纪委书记等21人次,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案件线索问题8次。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压实了责任。坚持落实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纪述廉制度,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警示教育,抓好思想建设不停步。始终把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将参观学习作为全县党员干部培训教育的必修课,年内组织参观学习1650人次;通过选派懂藏汉双语干部深入乡镇、单位开展辅导讲座、专题培训等方式,年内组织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14场次;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受教育人数达1152人次;利用“阳光政务”“廉政兴海”微信公众平台及兴海电视台《廉洁兴海》栏目,广泛宣传廉政文化,推送廉政信息,年内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3起,发送廉政信息575条,制作印发《忏悔与警示》10期。

  ----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党风政风不松劲。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决抓到底”的韧劲,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正风肃纪”,继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坚持节前抓提醒、节中抓检查、节后抓通报,严防“节日腐败”“微腐败”和“软腐败”,年内累计开展监督检查14次,明查暗访6次,下发督查通报6期。针对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部分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履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等问题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加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42条,已整改42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具体措施问题7条,通报22人,诫勉谈话6人。年内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报备,对29名新转任和提任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回复县委组织部对36名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严把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践行“四种形态”,抓好监督执纪不含糊。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各类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制定出台了《兴海县关于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暂行办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预防,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在抓早、抓小、抓常上下功夫,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患酿成大祸,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惩治“极少数”,警示教育大多数。年内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等形式问责157人次,占“四种形态”的89.2%;运用“第二、三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其中村级党员干部21人,乡科级8人),占9.6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占1.14%。“四种形态”处置方式更趋合理。重视信访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受理,年内受理各类信访举报件57件,同比增长 137%。加大案件办理工作,年内初核49件,函询7件,予以了结1件,办结35件,办结率74%,信访答复程序得以健全规范,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全面提高。

  ----聚焦重点领域,抓好工作落实不放松。强化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护航精准扶贫,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进行推磨式整治,实施精准监督,推动党委政府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相结合,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成立督查组深入全县7个乡镇18个贫困村,按照“三查三确保”的要求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惠民政策的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基础资料、部门结对帮扶等扶贫领域重点方面进行督查,下发通报2期,督促对8个方面14个问题限期整改。全年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33件,立案10件,给予党纪处分13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1件1人。查处涉及扫黑除恶领域治乱案件3件,给予党纪处分9人。集中对2016年和2017年涉及扶贫领域的16件“查否件”进行了复查“回头看”,发现问题2件,给予问责2人。

  ----注重问题整改,抓好反馈意见不遮掩。针对上半年我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零立案”的问题及州纪委调研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及时召开委务会和纪检系统干部会议,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开展约谈提醒,层层传导压力,县纪委主要领导分别对其他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各室主任、纪检干部进行约谈达27人次,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提高纪检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行各常委领办督办案件工作法,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做到了快查快结快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突出纪律审查,抓好惩治腐败不手软。县纪委监委在实行全员办案的基础上,针对乡镇纪委办案质量不高甚至办不了案、不会办案的问题,积极整合办案力量,对涉及乡镇案件线索,由县纪委统筹安排,提级办理,实行各常委督办机制,抽调乡镇纪委书记与县纪委监委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分组共同办案,坚持以老带新,新老结合,共同扬长避短,发挥特长,推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年内共立案14件29人,同比增长163.6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2件2人,其中1名违法犯罪人员已作出有罪判决。挽回经济损失20.85万元。

  ----推进体制改革,抓好职能建设不懈怠。严格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部署,按时完成县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人员转隶,内设机构调整等相关工作,实现了对全县43家县直单位、981名监察对象的监督监察全覆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三位一体”的全覆盖监督体系已经形成。切实抓好纪律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纪法衔接进一步畅通。充分运用《监察法》赋予的调查措施,年内共发出查询通知书137份,调取证据函73份,采取留置措施1件1人。切实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邀请法检两院提前介入涉法案件审理工作,确保了纪法无缝对接。县公安机关将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3件9人。

  ----彰显政治巡察,抓好问题整改不反弹。深入开展第四、五轮巡察工作,根据省州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及要求,制定印发了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职责定位,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积极推进常规巡察,年内由2名县委常委分别任巡察组组长,对曲什安镇和县交通局进行了常规巡察,两组巡察发现问题22条,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根据州委巡察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抽调成立5人巡察组,圆满完成了对贵德县2个乡镇和2个县直部门的巡察工作。调整充实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配备巡察办专职副主任1名。巡察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得到加强。

  ----提升业务能力,抓好自身建设不落伍。年内安排3名纪检监察干部赴西安交通大学进行业务培训,选派37人次参加省州纪委组织的培训班,县内培训183人次。统一调度乡镇纪委书记与县纪检人员共同办案,以“以案代训”的形式参加了县纪委监委开展的“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严格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切实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思想上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意识,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严防“灯下黑”。

  一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这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得益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担当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增多与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执纪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纪法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办案场所建设和办案信息化运用水平相对滞后;乡镇纪委和纪检组及各单位纪检员作用发挥有差距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研究,努力解决,以等不起、慢不得的忧患意识,牢记使命担当,继续砥砺前行。

  二、工作体会

  一年来,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践中,我们边学习边思考、边探索边领悟,总结了一些推进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下一步将继续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本领、正风反腐。我们精准对标中央省州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协助县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调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风反腐取得实质性成效。实践启示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坚强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要始终坚持“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们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教育和挽救了部分干部;适时启动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我们既要敢于做监督人、得罪人的“硬活”,也要善于做教育人、挽救人的“细活”。实践启示我们,必须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严管和厚爱、严惩腐败与容错纠错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标本兼治的最佳效果。

  ----要始终坚持“四个责任”同步推进、协同落实。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的“四责协同”机制,强化党委(党组)抓谋划部署、主要负责人抓牵头组织、班子成员抓“一岗双责”、纪委抓监督问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机整体,确保协调运转。构建主体明晰、有效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主体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要始终坚持“三不”同频共振、一体化推进。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只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纪严于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成果,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从根本上实现不敢腐;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才能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从根本上实现不能腐;只有把惩处的威慑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教育的引导力、文化的影响力有机结合起来,督促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不想腐。

  三、2019年工作任务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省委“五四战略”、推进“一优两高”的深化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2019年县纪委监委重点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县委第十五届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具体部署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五个必须”,完成“六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省州县委重大任务要求的落地见效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在推动管党治党上取得新成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三个带头”要求,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工作全过程,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既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又要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组织全覆盖、人员全覆盖、内容全覆盖。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新部署,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在坚守“两个维护”方面做表率,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同时,要加大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各种图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形成震慑。

  牢牢把握政治定位,紧紧抓住政治建设总纲,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及表现,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双重信仰,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要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担负起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章》和其他党纪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党的宗旨意识和组织观念。紧紧盯住领导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知责、尽责、负责。同时,认真落实“两为主”机制,在州纪委和县委领导下,挺直腰杆,勇于监督,强化对乡镇纪委在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乡案县审等工作方面的领导。

  ----强化警示教育,在筑牢廉政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县警示教育基地和乡村社区廉政示范基地的前沿阵地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媒体、辅导讲座、专题培训、微信公众号、廉政短信等途径,深入开展家风家训、家庭助廉等廉政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党的廉洁规定和自律要求,加强对党纪党规学习教育,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学习宣传贯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对新提任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测试、廉政谈话等方式,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同时,从近年来州县查处的案件中筛选一定比例的典型案例,做好警示教育基地有关内容的更新和充实工作,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教育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摄作用。利用我县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年内分层次对县乡村级党员干部集中开展1至2次警示教育。加强与县百姓宣讲团的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联合开展对乡镇、村社干部法制宣讲、“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乡镇村社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乡镇党委、纪委也要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以及扶贫政策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定期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让游弋在违纪违法边缘的干部受到教育警示,管住小节、守住大节、保住气节,做到思想上不敢、举止上不为。

  ----常抓党风政风,在巩固作风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搞福利,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予以一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继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结果抄告制度,定期将对乡镇、部门日常督查、明查暗访、巡察监督、专项考核等监督检查情况反馈县级联乡和分管领导,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海南州关于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结合《兴海县关于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加大对县乡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执纪力度,紧盯“关键少数”不放,加强问题线索移送和处置等工作,坚持做到将集中整治与中央工作部署相结合,与州委提出的四个方面12类问题整改相结合,与省州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典型执纪与集中警示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做好纪检监察机关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对照省州纪委监委梳理出的纪检监察机关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清单和县纪委监委及乡镇纪委当前存在的业务能力不强、职责定位不明、问题线索跟进不够、信息数据统计不准确、案件卷宗整理建档立卷、审批手续不规范等问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卡死时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和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践行“四种形态”,在提升执纪力度上取得新突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做到“四个深化”: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分类处置上深化,综合考虑违纪问题的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现实表现等因素,精准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在谈话函询上深化,杜绝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精准把握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建立失实问题澄清机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予以澄清正名,保护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创业者撑腰。

  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兴海县关于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暂行办法》,紧盯“三类人”和“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特别是把践行“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提醒谈话经常开展,管住大多数,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紧盯极少数,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纪律审查,对违规违纪人员要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根据其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恰当作出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严格执行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管理制度,防止一处了之,体现人文关怀。

  ----紧盯重点领域,在落实重点工作上达到新要求。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开展“三查三确保”专项行动,既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又整治乡镇、部门存在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服务作风问题,巩固拓展监督成果。根据省州纪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惠农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注重发挥调动行业职能部门力量,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扶贫、民生领域项目实施、资金监管等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年内拟定1至2个最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顿,由县纪委监委对相关方案审核把关后付诸实施,不断加强与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协调机制,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坚守好生态红线和环保底线,着力解决职能部门推诿扯皮,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完善与政法机关的协调联合办案以及快速移送反馈机制。

  健全监管体系,加强村社干部监督。探索建立制定村级干部“小微权力”责任清单,紧盯村级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的权力运行,通过调研,梳理归纳村级干部“小微权力清单”,针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救助救灾事项、阳光村务公开、基层组织管理等事项,列出权力清单,要求村干部对照执行,规范村级干部行为。强化对村级“两委”监督,建立和完善村级廉政风险问题对照清单、承诺服务事项、公开村级事务、日常谈话提醒、开展民主评议、严肃追责问责等“六项监督制度”,切实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要求落实好,扎牢制度笼子,消除监督盲区。

  ----发挥利剑作用,在突出政治巡察上实现新目标。突出政治巡察,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做好巡察“回头看”工作,继续着力解决党的领导不力,党的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和村支部、站所为巡察重点开展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线索,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发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形成监督常在,震慑常在,让巡察真正成为推进工作的“利剑”。

  以“四个不放过”为目标,着重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存在问题的整改。结合问题清单,主动对标,直面问题,压茬整改。将整改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工作重点内容,严肃做好整改监督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做好今年省委巡视组对兴海县开展的新一轮巡视工作。督促做好州委巡察组2018年对龙藏、温泉2个乡和县人社局、水利局2个部门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任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增强整改针对性、具体性和实效性。

  ----深化体制改革,在夯实工作基础上达到新高度。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持续深化“三转”,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加强统筹管理,整合办案力量,探索建立加强乡镇纪委书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纪委书记必须专职,在确保抓好乡镇监督执纪日常工作的同时,统一调配使用乡镇纪委书记执纪监督力量,通过县纪委协调,相关科室协助,乡镇协同等有效方式,提高执纪监督审查能力,实现乡镇办案零突破。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推进各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结合全县机构改革大局,积极协调,统筹谋划,有序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

  强化纪法贯通,做好全员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促进执纪执法同向发力,使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顺畅对接、相互贯通。合理配置内设科室人员,全要素使用调查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问题线索了结审核和审查调查等三项专题会议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流程,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激发团队活力,在打造过硬队伍上达到新水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有效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派驻、责任追究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干部正向激励、关心爱护机制,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带薪休假政策,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帮助解决干部实际困难,做机关干部职工“娘家人”。广泛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创先争优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继续开展以老带新、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岗位练兵活动,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轮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违规私存、隐瞒线索,甚至跑风漏气、泄露案情、以案谋私的,严肃查处、绝不护短,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履职尽责勇担当,砥砺奋进正当时。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持久战,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将正风反腐进行到底。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奋进,推动新时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和净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相关链接
  关于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2起涉黑涉恶涉乱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兴海县 巡视公告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贵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贵南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贵南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