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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2月13日 | |||||
贵德县出台《进一步激励关爱党员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十条举措》,围绕一线干部培养使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生活补贴、容错纠错等内容,切实给予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关心关爱,提振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信心和斗志。 一、加强一线干部培养。通过督查、谈心谈话等方式掌握工作实绩,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考察识别使用干部,对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干部,可直接提任。因领导职数限制,一时无法晋升职务的,优先晋升职级。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及时吸收入党。对经受考验的村(社区)干部,优先作为村(社区)组织换届的推荐人选,表现特别突出的作为村(社区)“一肩挑”人选重点培养。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在公务员考录遴选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录(聘)用。 二、落实一线相关政策。对赴湖北医疗支援人员及子女,按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工作人员及子女教育优惠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落实,对其家属开展经常性慰问,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开展心理疏导,解决其后顾之忧。 三、提高一线评优比例。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基层党员干部职工,年度评先评优不限名额,不占单位年度优秀评定指标。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不受限制。 四、倾斜一线职称评聘。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及各类专业人才,在职称评聘、晋升时予以加分倾斜。表现特别优秀受到州级以上表彰的,可申请特设岗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优先推荐参评省州专业技术人才、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工程。 五、落实一线补贴补助。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州出台的一系列对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对赴湖北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支援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以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参加县内一线防控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医务工作者(含村医),每人每天以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一次性核增当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核增的绩效工资总量可单列。 六、注重一线科学调度。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前提下,加大工作力量的科学调度和统筹,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的休整。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采取强制休息措施。一线工作人员在整个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可安排充足时间予以调休、补休,并及时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七、强化一线容错纠错。旗帜鲜明地为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一线工作人员撑腰鼓劲,对疫情防控期间因情况紧急采取应急性措施导致出现一些工作失误的,予以容错纠错。对工作人员正常履职受到诬告、造谣的,及时查清澄清,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对诬告者、造谣者严厉打击。 八、选树一线先进典型。及时挖掘和选树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采取“优秀集体+突出个人”相结合方式,给予及时性表彰。各乡镇党委、机关部门党委(党组)也可自行给予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九、加强一线保障力度。对参与一线防控救治的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护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因工作履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长期坚守在卡口等疫情防控一线的卫健、交通、公安和乡镇等工作人员,统筹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拨划专项经费,重点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线需要,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职工、补助因疫情致病致困的党员群众等。 十、切实减轻一线负担。涉及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必须经指挥部同意。突出疫情防控重中之重政治任务,其他工作必须优先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一线技防投入,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APP等信息技术手段,减少基层一线干部重复劳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杜绝疫情防控变异为“表格防疫”,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表格填写、材料报送工作,坚决防止政出多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督查要轻车简从,坚决杜绝层层陪同。各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要加强工作统筹,不得随意向基层单位发通知、要数据、要材料,防止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对发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批评纠正,确保集中精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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