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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3日 | |||||
为夯实民法典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的运用和实施,自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后,乌兰县纪委监委将学习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平台,第一时间向纪检监察干部推送《民法典》,并采取个人自学、互动议学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 构建模式学。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带头学法上下功夫。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理论联系实际学、个人充电学等形式,学习《民法典》的权威解读,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及学习的必要性,带头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同时,构建“常委会、委机关、党支部、镇纪委”立体学习模式,深刻认识《民法典》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民法典》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全过程,严格依照《民法典》行使权力、履行责任义务,努力锻造纪法贯通的行家里手。 线上线下学。将《民法典》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着力在严格守法上下功夫。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内网、“青海网络干部学院”“学习强国”“法宣在线”“清风乌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把学习和培训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学深吃透《民法典》。立足“监督再监督”的职责定位,以守法的严谨态度、有始有终的务实作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纪检监察工作、用法治方式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自觉在法律约束的“聚光灯”下行权、主动在制度笼子的“放大镜”里用权。 结合业务学。在学习过程中,着力在正确用法上下功夫。深入思考《民法典》和纪检监察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尤其是在处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时,坚持把《监察法》《刑法》与新颁布的《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贯通起来,系统思考、科学分析,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助力“六稳”“六保”政策落地,精准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民事权利,以审查调查的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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