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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纪委监委召开审查调查
办案安全工作会议
来源:玛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6日
  
  1月16日上午,玛沁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毛措主持。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乡镇纪委书记以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纪依法安全审查调查工作的通知》《省纪委“走读式”谈话工作办法(试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杨毛措书记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办案安全是政治要求,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牢牢把握“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安全隐患形成的原因,牢记审查调查工作各步骤注意事项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会议指出,安全工作是一切审查调查工作的基础,要在思想意识上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制度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消除现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以及现办案硬件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落到实处,也要把案子办的水落石出。案管室要切实担负起办办案过程中也不能让安全束缚住手脚,要稳扎稳打,把安全工作案安全监督责任,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醒纠正上报。

  会议强调,突出制度约束,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规则》《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对监督执纪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和移送司法各流程进行了全程规范约束。严格审核批准监察措施的使用,对合法性及手续完备性进行监督检查,使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力的监管之下,确保依纪依法办案。规范“走读式”谈话,确保“走”得安全、“读”得顺利。从安全评估、谈话对象交接、物品保管等细节着手,规范“走读式”谈话工作,为“走读式”谈话系紧“安全带”。

  委各科室、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疫情高发期等特殊节点查办案件,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细化谈话对象、看护人员、审调人员、医护人员、案管工作人员等责任,出现异常变化第一时间反馈、处置,谈话前对谈话场所进行消毒、谈话对象开展谈话前进行体温检测等方式确保办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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