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审查调查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9日 | |||||
日前,经中共乌兰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乌兰县柯柯镇赛什克卫生院报账员韩敏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敏身为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性活动及归个人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敏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韩敏,女,回族,1987年11月出生,青海湟中人,大专文化程度,2010年10月参加工作,群众。 2010年10月至2020.12在乌兰县柯柯镇赛什克卫生院工作(2017年起担任乌兰县柯柯镇赛什克卫生院报账员)。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