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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纪委监委公布第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2020年1月7日)
来源:海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月7日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认真对照相关要求,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热点和反映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作为,全县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专项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1.围绕已脱贫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的目标,解决基层缺合格医生的问题方面。县卫健局做实做细“家庭医生”履约服务工作,每个村有1支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每年进行至少4次履约服务,每季度对贫困人员开展1次上门履约服务,并建立履约服务记录台账;利用一体机,重点人群续约率达83.2%,履约率达90%,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异地就医备案、结算,优化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流程、简化参保人员备案手续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确保参保群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科学设置对外服务窗口,标识业务受理范围、工作经办流程示图等,使窗口经办业务一目了然,提高服务质量;由政策熟、业务精的骨干组成宣讲团,走村入户方式开展政策宣讲。

  2.治理危害“舌尖上的安全”的问题方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市场监督执法队,对全县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摊贩、商铺开展监督检查,对部分食品进行了抽检,对4家个体经营户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责令食品生产经营户及时进行整改;联合公安局、创卫办、城管大队、兽医站、社区等单位严厉查处私屠乱宰违法行为,从源头控制未经检验检疫的肉食品流入市场和餐桌,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召开保持市场价格稳定提醒告诫会,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了提醒告诫,严明对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促进个私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我县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对蔬菜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进行定期检测。对金滩乡岳峰村蔬菜大棚内9样蔬菜进行了抽样检测、对海晏的水产品销售公司和销售铺的水产品检测8批次、对乡镇的鸡蛋检测8批次,结果为合格。

  3.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方面。县教育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全县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清查整改方案》,分阶段对全县5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2015年--2019年财务账目、台账及膳食发放情况,未发现学校有截留、挤占、欠拨、扣款、冒领寄宿生生活补助和营养餐补助资金的问题,各学校均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拨付,专款专用,都能够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寄宿生生活补助和营养餐补助资金的安全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学校无专职财会人员,学校只能安排教职工兼任,兼职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导致在做账时出现或多或少的错误,台账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和营养餐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

  4.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方面。县卫生健康局全面实施“门诊四全免、住院六减免、四优先、十覆盖”等医疗服务优惠政策。截止目前,累计减免贫困人口医疗费用2087.30元,贫困群众重特大门诊住院救助26次11.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118人次480.66万元,大病医疗保险176次86.12万元,商业医疗保险报销462次71.26万元。全县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为控制在10%以内;住院实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设立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城乡居民医保系统,免收住院押金,实现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院减免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县医疗保障局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覆盖”,对县扶贫部门提供的233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开展参保信息采集工作,贫困人口标识率达到100%,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达到100%,完善海县医保兜底政策体系,稳步提高并全面兑现贫困人口医保待遇。

  5.解决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方面。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利用宣传册、横幅、河清海晏网站等媒介多途径加大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好自查自纠,并在辖区内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设立了欺诈骗保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三是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聘用了15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中,对“两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医保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强化舆论引导,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舆论氛围。四是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和《廉政承诺书》。与海北州第一人民医院、海北州藏医院、海县县人民医院等10家定点医疗机构、惠康大药房等8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2019年度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并与经营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加强对“两定机构”监管。五是加大检查力度。针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6.解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方面。针对海晏县大沟维友免烧砖厂冶炼渣侵占草原的问题,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县经信局对青海天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海晏县维友免烧砖厂下发了《关于清理冶炼渣的通知》,及时处理冶炼渣50万吨,剩余42万吨,将于明年全部完成整治,并进行恢复治理;针对海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私设暗管问题,及时安排,强化措施,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修建10平米泵房一间、新购水泵2台、铺设地埋管道170米、清理渗滤池过滤池内污泥5吨,同时加固了周边的防护网;对环湖地区的违规违章、手续不齐全的建筑,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整治。为杜绝急时“一刀切”,协同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对部分旅游接待点基础设施,采取以政府回购转型的方式,设立为海晏县环湖地区生态联合巡察管护站,建立了环湖地区生态管护工作长效机制;针对海晏县天盛光伏线切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地区进行了考察学习,结合企业自身生产实际,对场内环保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针对“海晏县鸿远新型砖厂未正常使用环保除尘设施”一事,积极与省州业务部门对接,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截止9月底,该企业已完成轮窑技改及脱硫脱硝环保设备更新工作,现已投入运营。

  7. 困难家庭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方面。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全面开展排查梳理,对各乡镇社会救助领域914份档案进行排查梳理,对档案资料不完整的进行了即时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委托第三方对84名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的结果为48名生活自理能力正常;建立救助对象工作台账,进行动态更新。要求各乡镇民政办建立救助对象工作台帐,经常性走访群众,了解收集困难群众信息,核实群众生活困难及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患重病等急难情况,定期核查获得救助对象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变化情况。

  8.解决物业服务收费不规范问题方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个别小区房屋房产证至今未办理的问题,责令县房管所查明情况,向县政府上报了申请办理房产证的请示,并向有关信访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答复,同时制定了保障房遗留房产证办理方案;针对部分群众对两镇供暖价格调整存在疑惑的问题,组织县市政公司工作人员会同两镇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了入户政策宣讲,现已完成两镇供暖价格调整,县政府下达了批复;针对部分小区物业管理不够明晰和基础设施维修难的问题,指导物业站和物业公司完善并公布了物业管理清单。同时研究制定了全县供热管理条例、全县供暖价格调整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防控预案、全县城市维护资金使用办法等长效机制、机关管理制度。

  9.整治出租车违法经营行为问题方面。县公路运输管路所开展了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加大了对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的无证经营、套牌车、异地经营的出租车的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加强了对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对违章率高的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了出租汽车源头监管,结合出租公司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出租车辆年度审验等工作,切实提高驾驶员遵章守纪、诚信经营、热情服务的意识,改善车辆环境卫生和驾驶员仪容仪表差等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出租车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10.解决水电气网路等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问题方面。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对全县29个行政村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维修,截止目前,全县各乡镇共维修管道32条,共计78处,共投入维修资金共25万元。水利工程管理维护方面还存在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严重,维修管理难度大;基层管理和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投入资金不足等问题驱待解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针对光缆损坏、老化,光缆接入端口损坏,基站断电等问题,安排县域三家网路供应商分三个阶段对县域内农村网络等公共基础设施、供网服务、运行维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治,安排专人到事故现场、用户家中及时解决故障,共解决问题15条。

  11.解决“办事求人”问题方面。县政府突出改革导向,依托县政务服务大厅,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一网通办”建设,力求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生态环境局根据局属各科室岗位职责,围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其他服务事项,分别制定岗位权责清单及岗位工作流程图。同时随着“12369”环境污染举报电话和环保网站的开通,不断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650人次,夜间突击检查6次,共处理环保来信来访投诉案件6次,受理率和答复率达100%;县人社局秉承“六心服务”宗旨,做到能办的马上办,材料不全办不了的一次性告知,提高办事服务效率。

  12.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问题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从五个方面建立了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安排,开展了统计工作各项制度的清理和规范工作,通过建立各项制度,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建设。二是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自查工作。下发《海晏县统计局关于发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举报公告》和《海县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全面开展了是否违规干预统计数据,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以及虚报瞒报数据等问题的自查,坚决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三是开展集中核算工作。共核查“四上”企业34个,其中高能耗工业企业2户,规上服务业企业4家,贸易统计质量3家,投资项目25个,对基层统计人员提出更高的业务要求,进一步明确调查单位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基层单位依法实施联网直报工作,帮助企业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做好统计台帐,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并及时宣传《统计法》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提高企业的统计法治意识,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和做好月度统计监测分析打下良好基础。四是深入各企业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检查从报表报送情况,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性,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是否建立统计台账,统计人员专(兼)职等方面进行,年初至今,共检查企业20多家。五是和44个报表单位签订了《统计数据质量承诺书》。坚持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评分制度,确保企业统计数据真实性。六是加大培训力度。今年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业务培训、规上工业及能源建立统计台账工作培训、《建立企业台账及能源一套表》培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训共4次,共有投资、工业、服务业38家企业。七是加大学习力度。召开专题学习会、座谈会等,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同时在各种业务培训会、各项活动中对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了统计基础建设,提升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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