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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门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9日 | |||||
日前,经门源县委批准,门源县纪委监委对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永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永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变公务行程和时间借机旅游,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违规赠送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承发包;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冯永茂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失守,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门源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报门源县委、海北州纪委监委、海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冯永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冯永茂简历 冯永茂,男,藏族,1976年6月出生,青海门源人,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7月至2001年3月 门源县浩门镇干部; 2001年3月至2005年3月 门源县城建局办事员; 2005年3月至2015年6月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2015年6月—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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