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天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0日 | |||||
8月10日,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推进会。13家县直有关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各常委、县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参加会议。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13家县直有关牵头单位就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在县直有关牵头单位总结剖析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各室负责同志及派驻纪检组分别对监督联系的单位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推进情况进行逐一点评并提出监督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是省州纪委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意义深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积极回应群众反映问题,去痛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会议要求,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关键在职能部门,重点在解决问题上。责任意识要再提升,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主责,紧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不能搞“权力下放”,当甩手掌柜,要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工作要求再加压。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紧盯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交通住建等群众普遍关注和反应强烈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一系统一规范,一系统一整治”的工作思路,主动深入摸排情况,进一步完善问题台账,立足部门行业特点,加强调研分析,有针对性地完善治理措施,分类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底清仓。标准措施要再细化。各责任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排查,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治工作高质高效推进。要加强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督促责任部门把专项整治抓到实处、落到细处,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利情况,将严肃追责问责,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为努力推动基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攻破难点要再加力。针对整治工作难点问题,要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总体思路,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协调配合整治,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检验。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