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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忠诚履行监督保障职能职责
——在中共都兰县十五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28日)
徐永海
来源:都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8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县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州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八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主要任务。昨天下午,焦胜章同志就做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州纪委和县委的部署安排,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在都兰落地生根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突出政治机关定位,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领袖思想。县纪委常委会把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县纪委全会、组织机关学习会、加强调研督导等,持续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县纪委常委会的带动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理论学习、座谈交流、集中宣讲等形式结合实际学、创新机制学、不留空白学,着力把领袖思想、中央精神及省、州、县委要求转化为工作思路和实践举措。

  主题教育成效明显。县纪委常委会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2次,学习讲话论述等篇目50余篇,开展专题研讨3次,撰写研讨材料20余份。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头开展入户问廉、调查研究,着眼破解难题,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过三轮检视问题,查找出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干部存在的深层次差距不足62条,整改完成51条,列入长期整改11条,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政治建设持续有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谈话函询工作抽查制度要求,谈话函询抽查1人,督促5名干部、18个党组织就谈话函询情况作出说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体制改革、巡察和派驻工作、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等事项10次14项。协助县委制定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23份,起草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9方面56条。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签订监督责任书22份。组织开展全覆盖警示约谈提醒,围绕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组、县委督察委监督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对19个乡镇部门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约谈,印发《预警通知书》8份,开展集体提醒约谈6次。

  (二)坚守监督第一职责,突出政治监督持续发力。

  日常监督力度持续加大。突出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紧盯公款送礼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6次,节前警示约谈2次,时刻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建立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268份,实事求是审核回复个人廉政审查意见1967人次、单位廉政审查意见153次,对43名新任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测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89人,占71.2%;第二种形态对违纪行为的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0人,占16%;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4人,占3.2%;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2人,占9.6%,日常严管严教不断加强。

  巡察工作全面深化。完成对9个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107个,提出意见建议58条,印发巡察反馈抄告单1份。配合省委巡视组对五方面问题开展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6个,提出意见建议22条,下发督办通知1期、整改通知3期。抽调4名同志配合州委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对天峻县1个乡镇党委、2个县直部门党组开展巡察。及时成立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完成28项问题的整改。

  (三)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带头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和扶贫领域政策文件及领导讲话批示等。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有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查摆,梳理出各类问题6条,提出整改措施22项,并印发整改方案。与县委督察委建立联合协作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等机制,加强督察结果运用。2019年办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件,初核了结3件,立案1件,正在办理1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其中县委书记领办办结问题线索1件。

  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取得重大突破。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与政法机关密切协作,及时会商,建立完善线索移送、联动协作、签字背书等机制,形成了有效工作合力。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反馈问题,主动进行认领,认真整改落实。2019年县纪委监委专项办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7件,初核6件,函询1件,立案2件20人,留置2人,给予涉及村级党员及监察对象党纪政务处分7人、终止职务2人。“打伞破网”方面,因履职不力予以问责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另案处理5人,收缴违纪款3839.5元。向州纪委监委移交省州管辖的问题线索2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另外,收到涉黑涉恶其他领域问题线索14件,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2件,给予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收缴违纪款6.7万元。

  其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不断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公布17个牵头单位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组织召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组织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扶贫领域监督检查,深化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项目程序合法性审查培训,23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抽调4名干部参加东西部对口支援扶贫等工作交叉检查,组织2019年开工建设的县级重点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廉政宣誓,督促项目责任方分别签订廉政责任书27份,34个部门、企业、监理单位作出廉政承诺。

  (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制度机制和治理效能。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完善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采取7+2模式设立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7个,单独派驻2个),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转行政编制4名,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实现县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团组织派驻监督全覆盖。任命纪检监察组组长9名,协调完成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为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教育管理,制定派驻机构工作管理制度和派驻监督工作规定,推动派驻监督规范化运行。

  细化县委巡察机构改革。抓住县委机构改革有利契机,细化县委巡察改革工作,在县委序列单独设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人员编制,明确管理机制,确定行政编制3名,设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各1名,纳入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考核。进一步完善巡察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建立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健全完善巡察工作人员选派管理办法和巡察纪律作风评估制度,推动巡察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推进县乡纪委一体化管理改革,制定印发推进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方案,整合8个乡镇监督执纪执法力量,构建办案协作区,统筹安排监督检查,有效提升县乡纪委工作能力水平。在乡镇设立监察办公室,落实组织机构、人员选举、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等,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有效盘活基层工作力量,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乡镇延伸。

  (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成果巩固扩大。

  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进一步遏制。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新动向,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监督检查4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印发通报4期,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过路费、接待费等3.1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起,全部予以通报,收缴违纪款6.9万元。对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醒约谈3个乡镇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就“三公”经费管理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类32个,提出整改建议6条,已全部整改完成。严明公车改革后纪律要求,印发“十四个不准”“五个必须”纪律要求,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开展“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和落实过“紧日子”通知要求的自查,利用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监督对20个部门单位自查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持续强化震慑作用。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持续加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整治阶段任务,全部建立问题清单、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并结合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印发通报1期,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贯彻落实省、州、县委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促进政策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集中解决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为基层减负。

  (六)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

  惩治腐败震慑作用明显发挥。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强化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和综合分析研判,加大初核工作力度,统筹县乡办案力量,大胆使用各种调查措施,坚守办案安全工作“生命线”,从严从快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全年共收到信访件108件(其中州转36件,自收72件,业务外32件),召开问题线索集体评估会40次,严格按照“四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95件,其中函询19件,初核77件,了结80件,通过初步核实、谈话函询组织处理47人次,立案45件,结案34件,给予党纪处分26人,政务处分5人,收缴违纪款488.98万元。坚持依纪依法有效运用审查调查措施6种,谈话210人次、查询43次、调取200次、查封扣押2次、解除扣押6次、留置2人。

  管理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开展内控管理制度廉洁性审查,督促乡镇、部门、单位对所有内控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和漏洞开展全面审查,完善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强化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2016年以来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其中被查处的72名干部全部按要求归档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注重查找管理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推动机制制度改革完善。

  警示教育持续发挥作用。组织全县200多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谭丙乾庭审实况,接受“零距离”警示教育。编印《都兰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100余份,刻录《谭丙乾忏悔录》20余张,分发乡镇部门集中组织观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各乡镇各部门以党支部为单位,压茬召开典型案例反思剖析会260余场次,认真查摆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逐级开展“一对一”警示提醒约谈,不断夯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格尔木将军楼、柴达木监狱、巴隆昆仑铁骑等教育基地开展现场廉政教育,受教育党员干部达400多人次,切实提高了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在“锦都风纪”微信公众平台上开设曝光台,推送警示通报42期,“锦都廉苑”廉政教育基地受教育党员干部329人次,不断强化警示的震慑作用。

  (七)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干部能力素质得到新提升。

  政治理论武装持续强化。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系列活动。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党支部,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全年组织学习纪检监察课程光盘和讲义15期180余人次,参加省、州、县组织的各类培训25期39人次,参加州、县纪委监委以案代训17人次,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33人。

  “基层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以七个结合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以案代训等形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微讲堂”,采取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党员领导干部轮流主讲方式,开展理论学习交流讲座17次。通过“个人讲、大家议、领导点”,深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学习效率。

  制度机制建设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和《青海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修改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施办法、案件档案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推动纪法衔接、法法贯通。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减负行动,就改进工作作风、精简文件材料、鼓励干事创业等作了明确规定,取消两个责任记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书,不断减轻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负担。与上年度相比,县纪委监委减少各类发文106份。

  2019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不够到位。“三项改革”不够扎实有力,监督第一职责还不够精准有效,日常监督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还不够顺畅,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尚未有效衔接贯通,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还未有效贯通融合。二是监督执纪执法方面存在短板。监督工作不够精准有力,监督方式方法单一,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特别是派驻监督是短板,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执行不够到位,纪律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正面引导、思想教育成效不佳,没有达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的预期效果。典型案例反思剖析不够深刻,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三不”机制和制度还不健全。三是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有的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认识不深,对高质量发展内涵规律把握不到位,工作能力跟不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有的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则规定学习不深入,导致工作质量不高、效率不佳,存在本领恐慌;有的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有力。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纪委及县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严”的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聚焦持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政治自觉。

  强化思想政治武装。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终身课题,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拓展“共产党好、总书记好,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组织开展“双学双提”活动,学领袖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学业务知识,提高履职能力。把主题教育成果持续走深走细走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促进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完善常委会、工作例会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摆在第一位,第一时间学、及时跟进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按照省、州、县委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要求,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木里煤田矿区环境整治的重要批示和“四个扎扎实实”、在盐湖码头视察时对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听取打造“五个千”产业集群等工作汇报后的重要指示、在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视察时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聚焦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紧盯各乡镇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实不力,落实省、州、县委部署要求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阻碍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坚决予以处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四个意识”的特定政治内涵,自觉纠正做到“两个维护”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提高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督导检查的针对性,重点抓住对照检查问题、被谈话函询情况说明、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落实问题整改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提高质量。

  (二)聚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集中开展“四类专项治理”。

  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立足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就重点乡镇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确保问题线索清零、查处案件办结、干部作风转变。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加强对援建扶贫项目的专项检查,健全完善协同推进对口支援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保障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领域疑难重点问题办理,认真落实县委书记领办问题线索制度。

  继续深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总结、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问题线索移交、联合办案、双签字背书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工作要求,紧盯重点案件,边打边治边建,着力加强以案促改,形成长效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强化监督执纪执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民生10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倒查力度,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继续深化生态环保专项治理。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履职,加强对落实《柴达木生态综合治理与绿色发展规划》情况的监督执纪执法,强化问责追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紧盯生态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和公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助推生态环保项目建设。

  继续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聚焦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焦点,突出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加大交办督办自办力度,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和用好“为民村级微信群”,巩固提升基层“微权力”治理成果。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重点地选择部分乡镇、部门深入开展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围绕工程项目评估、决策、设计、施工、验收等重点环节,深入整治可研论证工作不到位、串通投标、规避招标及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注重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违规把工程项目交给关系人,从中搞钱权交易等问题。大力整治违规私设“小金库”,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围绕预算、财务、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加大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强化问题线索移交,严肃查处“小金库”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三)聚焦贯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积极履行协助职责。自觉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立健全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的问题,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着眼全县政治生态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为党委出谋划策,主动当好参谋助手。调整优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运行机制,加强对重大问题、重点案件、重要事项的经常性研究会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推动党委(党组)主动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面执行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案件处理向党委主要领导、党委常委会和上级机关报告、审批的制度要求。针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思考对策,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督促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约谈提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情况抄告办法,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和社会评价制度规范,优化具体操作办法,健全以党委为主体推动责任落实的考核机制。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扎实推进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在加强力量配置、强化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提素质、练内功、强监督,促进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派驻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和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相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巡回监督、驻点监督、点穴式监督等方式,把派驻监督立起来、强起来。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机制,完善请示报告、监督审批等流程以及业务协调指导等具体措施办法。

  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强化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强化纪委监委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按照省州统一部署,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

  扎实开展“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着眼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研究制定“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方案,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拓展。实行县纪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乡镇纪委工作汇报制度,建立县纪委监委机关室部联点指导乡镇纪委业务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探索深化统筹调度、整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逐步固化上升为制度成果。围绕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硬件设施、人员配备、职责定位、能力建设、履职考核为抓手,研究具体措施,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优化升级。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聚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

  抓实抓细日常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环节,以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为抓手,检视各乡镇各部门制度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督促补齐漏洞、扎紧笼子。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方式,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行使职权。坚持区分乡镇和单位两条线,有重点地建立日常监督观测点,确定联络员、信息员,通过蹲点调研、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以下看上、以点看面检视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动态更新管理。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着力解决回复面宽分散、不聚焦、不规范等问题,强化廉政意见回复在日常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突出重点领域监督。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调查研究掌握的情况,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大人防系统腐败治理力度,深化问题线索排查核实,注重发现解决工程审批和项目建设中的吃拿卡要、贪污贿赂、利益输送等问题。加强对交通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等方面规避监督,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巩固深化“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对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不力,权力滥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以权谋私、“靠企吃企”等问题。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立足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加大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持续优化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生活环境和创业环境,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持续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实施精准执纪问责。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实施问责的相关程序性规定,防止和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包办代替,一问责就动纪,问责不精准、简单化等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对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精准研判分析,推动案发乡镇、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机制建设。

  (五)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加重基层工作负担等突出问题。紧盯基层职责事项多、工作台账多、考核督查多、创建评比多、政务工作APP多以及统计造假等问题,进一步优化监督检查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不开会就不会干工作,不发文就等于不部署,不留痕就感觉不放心,不签责任书就是没担责,不检查考核就等于没落实等问题。对查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深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大明察暗访、联动查纠、交叉互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防范和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和私设“小金库”、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等问题,防范和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支出变通入账、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督促职能部门完善细化开会发文、公务开支、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堵塞漏洞、健全长效机制。用好“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坚持把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六)聚焦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着力提高巡察质量和覆盖面。

  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严肃办理移交问题线索,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深化政治巡察,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针对党政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年内实现县委巡察全覆盖。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高巡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整改工作落实的跟踪监督,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加强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点组织开展县委两轮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全面做好异地交叉巡察,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深入推进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确保村级巡察全覆盖,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

  (七)聚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既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政策的感召作用,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严肃处置诬告陷害举报,及时公布典型案例,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问题线索做必要的前期摸排了解,增强研判处置的准确性。做实做细做深初核工作,切实提高成案率。针对办案力量薄弱的实际,统筹县乡两级办案力量,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着力突破重点案件。健全案件评查和抽查制度,规范案件审理机制,保证案件质量。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推进以案促改,深挖案件反映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廉政风险点,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定案件审理部门为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以案促改的责任部门。着眼推动重点领域机制制度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执纪执法与审计、组织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的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把党规党纪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培训必修课,大力开展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行动自觉。调整优化“锦都廉苑”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增强教育的主动性和感召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度挖掘巴隆昆仑铁骑等本地红色资源,讲好廉政文化故事。加强案件警示教育,注重将案例资源充分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增强警示教育政治性和针对性。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政策、党纪国法和重大举措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三不”一体推进浓厚氛围。

  (八)聚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突出政治机关定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锤炼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纪委常委会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扎实做好2021年换届工作中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配备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党支部作用,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

  切实抓好专业能力建设。深化全员培训,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党内问责条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8张光盘和配套讲义为重点内容,运用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推动全员培训由全面覆盖向提高效能转变,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着眼选好配强干部力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引进法律、财政、金融、审计等方面人才。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研析不同岗位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监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安排参与具体工作,推动其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和实际应用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化水平。

  全面抓好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办案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相关规定,确保文明安全执纪执法。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过问案情、说情干预,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 ,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新的一年、新的使命,踏上新的征程,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形势、明确任务、强化担当,坚守初心、践行使命,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要求,深入贯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都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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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第六轮巡察组 向县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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