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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玛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1日 | |||||
12月10日,玛多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在县纪委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鲍桂兰出席会议并讲话。组织部、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审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融合贯通的意见》《关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就如何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主动担当作为,尤其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领域、生态环保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及时研究和解决重要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协同发力、优势互补,合力促进了全县正风肃纪反腐工作顺畅高效运转。 就进一步做好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鲍桂兰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切实把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协调职能做实。各成员单位要围绕职责,从全局出发,善谋大事,善抓大事,研究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中的困难、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重大事项,推动反腐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解决。二是强化法治意识,有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有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方面的问题,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尽快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运转高效、齐心协力的局面,真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沟通协调,充分凝聚合力,最大限度地把各自专业优势、职能优势发挥起来,确保反腐败工作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持续推进。要健全协作配合机制,防止各吹各号、各唱各调,要打破“条块分割”,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实现优势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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