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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9月5日 | |||||
近年来,贵德县纪委监委以党纪政务处分宣布为切口,以“三不腐”一体推进为指导,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抓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在深入贯彻落实“以案促改”形成震慑的同时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注重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不敢”与“不想”环环相扣,逐步实现 “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点面有效结合,“后半篇”和“前半篇”文章的有效衔接,真正筑牢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底线,从“不敢”向“不想”积极转变。 “因饮酒驾驶机动车,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马某党内警告处分”,在某乡镇党委会议室里,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正在宣布对马某的处分决定。会上,县纪委监委结合案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原因,要求某乡镇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分决定执行工作。 “我对自己错误深刻向组织检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被处分人马某做表态发言。同时镇党委书记代表班子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将深刻吸取马某违纪违法的经验教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遵纪守法,不碰纪律的红线。 “以案明纪,以案施教,实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县纪委分管负责人强调,处分不是目的,大家一定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底线。 近年来,贵德县将宣布处分决定和警示教育同步进行,实现处分决定宣布会的“放大效应”,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墙上的镜子”,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案为鉴,防微杜渐,坚决抵制各种腐败思想侵蚀,筑牢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近年来,贵德县纪委监委审理部门结合处分宣布开展警示教育30余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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