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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4日 | |||||
根据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初至5月上旬,开展十五届兴海县委员会第九轮常规巡察及“回头看”工作,由于工作需要,特设立三个巡察工作组。 一、巡察对象:县自来水公司、县盐业公司、县汽车站、县教育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含兴海县电视台)、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什安镇(含莫多村、大米滩村)。 二、巡察时间 :(2021年4月初至5月上旬,共40天) 三、巡察人员及分组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需要,此次巡察共设立三个巡察组。其中:1个常规巡察组,2个“回头看”工作组,组长在巡察组长库中抽选,成员从县巡察工作人才库中抽选。 第一巡察组: 组 长:夏智尖措 赛宗寺管理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樊宗元 县委巡察组副组长 成 员:曹有山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张生魁 县扶贫开发局干部 张 青 县财政局干部 负责对县自来水公司、县盐业公司、县汽车站3家国有企业进行常规巡察。 第二巡察组: 组 长:柔 巴 上寺院管理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刘 伟 县委巡察组副组长 成 员:鹏杰加 县扶贫开发局管理九级职员 圈炳轩 县公安局四级警长 马 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对县教育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含兴海县电视台)、县住房和建设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 第三巡察组: 组 长:托 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才让项毛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萍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树荣 县统计局副局长 魏兴梅 县审计局干部 负责对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曲什安镇(含莫多村、大米滩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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