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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9月4日 | |||||
今年以来,乌兰县纪委监委各不断探索“派驻+”联动模式,进一步深化“派驻+科室”“派驻+巡察”“派驻+派驻”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增强监督执纪效果,使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好“哨兵”和“探头”作用,在监督执纪第一线,站好监督第一道“关口”。 推进“派驻+科室”,提升监督质效。深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模式。在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下,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监督驻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根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风政风监督室反馈,通过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抄告单,下发提醒函、督办通知等方式,督促整改提升,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标本兼治。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室”联动模式,充分发挥“室组”联动功能,统筹资源配置,整合人员力量,同向发力,努力完成日常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截止目前,“室组”联动开展监督检查10次,督促整改问题18条,向县级领导抄告2份,针对公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下发督办通知3份,发现问题线索1个。 增强“派驻+巡察”,形成监督合力。三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县委巡察为契机,准确把握政治定位,结合派驻监督重点和驻在单位工作实际,围绕“驻点+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开展监督,把监督的探头安插到一线岗位最前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红脸出汗,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驻点+巡察”方式,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接受“全面检阅”和“政治体检”,畅通对接渠道,发挥好巡察组与驻在单位之间的桥梁作用,采用巡前互通、巡中互动、巡后促改联动机制,深化配合,共享共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推动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取得“1+1>2”的监督效果。今年以来,对4个单位开展“驻点+巡察”监督,期间谈话15人次,现场督导5次,发现问题15条。 优化“派驻+派驻”,强化协调联动。着力解决派驻组人员力量有限等问题,建立“组组联动”协作办案机制,通过人员联动、办案联动等方式,集中力量开展相关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切实提高办案速度和质量。聚焦监督首责,紧扣政治监督清单,深化运用“嵌入式”“蹲点式”“体验式”等监督方法,重点查看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反馈问题、中央省州生态环保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村级资金收支登记不规范不及时、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等问题20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5条,印发工作提醒函7份,发现问题线索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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