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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举措认真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4日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颁布以来,乌兰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作为当前重点任务,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学习,在全县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学习,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逐字逐句学原文,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通知》,全县各镇各部门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通过领导领学、集体研学、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开展学习60余次,专题讨论21次。

  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充分发挥微信、钉钉、直播平台等网络媒体方便快捷的优势,搭建线上学习宣传平台,实现《政务处分法》随时看、随地学。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清风乌兰”微信公众号推送《政务处分法》全文,并相继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转载了《一定之规·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有几种?影响期是多久?》《16组数字带你了解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解读文章,推荐给全县干部职工学习。以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政务处分法》学习宣传,发出宣传资料1000份,提高群众知晓率,促使广大公职人员依法履职。

  加强贯彻落实,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准确把握《政务处分法》的要求,依法精准做好政务处分工作,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实现执纪执法贯通,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促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责。今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21件,立案11件,给予政务处分2人,谈话提醒32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6人。将《政务处分法》实施情况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四项监督”工作格局,先后4次对《政务处分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注意收集、分析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准确把握要求,推动处分有序有效。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委机关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等相关室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关、证据关,确保经得起实体和程序的双重检验。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要充分释放执法无禁区、处分无死角的强烈震慑信号,又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宽严相济政策体现在全过程各方面,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做实日常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既督促任免机关、单位规范行使处分权,强化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又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实现处分和政务处分双轨并行,同向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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