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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检监察机关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8月30日
  
  8月27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州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在家的委机关干部、县委巡察办、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

  会前,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对全体干部进行专题测试,此次测试创新形式采取了线上方式进行,参考人员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通过手机扫码即可完成,并能快速准确知道自己的短板和不足。在线测试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对学习成果进行了一次巩固和提升,有助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向纵深开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间文稿中有关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内容的节录。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一个永恒课题,政治强党是党生存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不断从党的政治建设中“解锁”攻坚克难“核力量”,始终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将党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行动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指出,监察官法的制定实施,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监察官法坚持责任法定位,着重规范和促进监察官履职尽责,并从监察官的角度,将监察法规定的监察机关职责予以细化具体化,同时强调监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监察事项负责,确保监察机关的各项职责落实落地。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精神。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长效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青海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把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坚持深学细悟,在准确把握实质内涵上下功夫,切实把省委全会精神转化为实际工作举措和具体推进行动。

  会议传达学习了2021年全省严肃财经纪律工作推进会精神传达提纲。要求,财经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内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严肃财经纪律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全面推进严肃财经纪律工作,切实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办公室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严肃财经纪律的相关制度规定,做到明法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海西州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指出,中国共产党海西州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是在建党100周年,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王定邦书记代表中共海西州第十二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全面客观,分析形势辩证透彻,绘就蓝图思路清晰,是引领未来五年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州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全力助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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