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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 | |||||
10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县监察委员会围绕民生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和村级监督机制运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县监委高度重视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的过程作为监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成立专班,制定时间表,扎实有序推进报告专项工作。在报告起草、修改过程中,县监委认真总结民生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与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沟通对接,严格按照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报告从“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工作落实;注重联合发力,凝聚工作合力;强化专项监督,增进民生福祉;加大案件查办,形成有力震慑;注重问题整改,强化监督力度;突出以案促改,筑牢思想防线”六个方面,系统梳理了县监委开展民生领域监督调查处置的工作做法与成效,内容涵盖扶贫、生态环保、工程项目、供热、粮食购销等民生领域专项工作和“一卡通”专项治理等工作,总结提炼出“三个必须坚持”的实践认识和工作体会。 报告指出,县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政治监督,坚守人民情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紧盯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监督,确保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对民生领域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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