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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3日 | |||||
晨光出照屋梁明,鸟临窗语报天晴。恰逢《反有组织犯罪法》试行一周年之际,为了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委机关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6月13日,乌兰县纪委监委在“每日晨读”时组织开展了委机关《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会上,通过文件传达、视频讲解等方式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主要内容、相关名词释义、六大立法亮点以及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和保障进行了详细讲解。宣传讲解过程中,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活动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及针对剖析。 会议强调,一要抓好学习宣传,进一步熟悉法律法规,掌握法律要求,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和“惩腐打伞”奠定基础;二要抓好法律适用,将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全覆盖结合起来,加强与政法、公安等机关协调协作;三要抓好监督推动,督促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履职尽责,针对行业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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