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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5日 | |||||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乌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州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今天上午,李元兴书记在第一次大会上作了讲话,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省纪委五次、州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作出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省州纪委监委和县委部署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重大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通过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会、学习强国、大美青海等形式和平台,持续跟进、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卷、第二卷贯通起来学习领会,县纪委常委会学习18次,集中学习53次,学习研讨4次,撰写心得体会83篇,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二)围绕中心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把督促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等部署要求,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复工复产强化政治监督,抽调党员干部16人成立四个督导检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督促检查、视频连线等方式,紧盯人员是否在岗、防控责任是否落实、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等问题,开展督促检查84次,发现督促整改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72个,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1人。强化对厕所革命、防汛救灾、餐饮浪费、安全生产、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贯彻落实不力、工作推动缓慢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2次,督促整改发现问题10个。 (三)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守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聚焦“关键少数”,通过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组织)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主动约谈提醒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82人次,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组织)生活会23次。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6名科级干部就婚丧事宜进行了报备。严把领导干部任用和廉洁教育关,对601名拟任用、调整、职级晋升、评先推优的党员干部和484名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政治廉洁审查意见,提出暂缓否定等意见9名。发挥派驻“探头”作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3件,立案1件,约谈提醒3人。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0人,其中,第一种形态45人,占64.29%,第二种形态19人,占27.14%,第三种形态3人,占4.29%,第四种形态3人,占4.29%。精准稳慎有效做好问责工作,问责党员干部9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通报典型问题2次。 (四)扎实推进专项治理。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脱贫摘帽后“四不摘”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惩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年开展监督检查6次,督促整改问题29条,处置问题线索2件,复核“查否件”2件,县委书记领办2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4人,提醒谈话2人,集体约谈30人。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针对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管理和草场纠纷等突出问题,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处置问题线索2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集体约谈11人。开展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试点工作,紧盯串通招标、规避招标、领导干部干预插手等19个方面突出问题,摸底排查2015年以来投资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257个,发现问题线索2个, 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继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治理,围绕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海西州环委会通报的31条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7次,发现督促整改问题18条,集体约谈19人。持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按照线索清零、伞网清除的要求,加大线索清查力度,受理处置问题线索3件,复查复核问题线索12件。大力整治违规私设“小金库”问题,围绕“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的9个方面治理重点,132家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对82家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财务方面问题线索4件。 (五)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及检查考核中发现的材料雷同、照抄照搬、网上下载等问题,开展工作资料造假专项整治,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起。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印发严明纪律作风要求通知3份,节假日监督检查9次,反馈整改问题54条,追缴违规支付绩效薪酬、考务费、补助补贴及违规报销燃油费、差旅费等18.7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曝光1起。 (六)扎实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聚焦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木里矿区综合整治、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四个方面29条具体问题,把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查摆整改问题1357条,集中学习514场次,座谈交流101场次,开展提醒谈话65人次,组织警示教育137场次,下发通报3期,约谈提醒相关单位负责人47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推、拖、怕、贪”等作风突出问题。督促监督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召开“认真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检视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从严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提升。 (七)不断深化政治巡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巡视巡察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县委巡察全覆盖,年内组织开展两轮巡察,第五轮对7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边巡边改问题343条,反馈问题63条,发现问题线索1件;第六轮对4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对13个村(社区)党支部延伸巡察。抓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改进巡察反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向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抄报巡察反馈意见7份,向组织宣传财政等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5条,综合用好巡视巡察成果。聚焦省委巡视、州委提级交叉巡察、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持续跟进监督,下发巡视整改提醒函2份,处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7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处置州委提级交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3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2人,诫勉谈话2人,收缴违规发放补助补贴11.405万元。 (八)持续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落实执纪执法请示报批制度,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县管干部处分决定等事项9次,向县委主要领导请示汇报案件查办、专项治理、派驻改革等工作21次。制定派驻机构优化调整方案,协调县委编办推动机构调整、编制调剂,综合派驻机构由3个调整为2个,增加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2名,增加县委巡察组编制4名。在四镇成立监察办公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任命镇纪委负责同志为监察专员,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继续探索完善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整合派驻、巡察和各镇纪委工作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四镇纪委立案6件、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1件,实现全县四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立案全覆盖。积极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司法机关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实现成果共享,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会议4次,分析研判涉法案件。 (九)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政治定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受理信访举报61件,处置问题线索54件,其中,初步核实32件,谈话函询3件,直接了结18件,暂存待查1件,立案29件,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22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深化以案促改,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发案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完善制度8项、下发通报2期。用好“清风乌兰”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纪法知识,制作发放《中央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学习手册》500本,举办财务管理培训班1场(次),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次、观看《群众利益无小事——青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发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及时组织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过集体研学、专题讲座、法宣在线等平台,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监督执纪本领,共开展研学4次、辅导讲座2次、跟班学习5人(次)、参加业务培训39人次。完成检举举报平台推广和应用工作,选派15名纪检干部参加省州纪委应用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化水平。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制定《乌兰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规范特约监察员工作,聘请特约监察员10人,邀请特约监察员开展监督1次。 一年来,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面对疫情特殊考验,人手不足、工作量大、攻坚任务重的困境下,坚守初心、践行使命、勇于担当、砥砺奋进,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推进。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理清思路把握实践经验 在肯定2020年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清醒地看到对照党中央和省州县委的要求、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两个责任落实层层递减。各镇和县直部门对下一级党组织、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党员干部纪法意识不强,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二是精准有效监督不严。日常监督方法不多、手段单一,监督重点不聚焦,对“关键少数”的画像不够精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能力素质还不够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跟不上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不同程度存在政治素养不高、履职能力不强、斗争精神不足的情况。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补齐短板。 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了“五个必须”认识体会,省纪委五次全会总结了“一个主题”“两个思维”“六个关系”和“六个始终”的“1266”实践经验,州纪委提出了“六个深刻认识”,这都为我们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必须学深悟透、付诸行动。本届纪委监委经过五年工作实践,有五点体会:一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摆在首要位置,自觉做到重大部署、重要情况、重点工作、重要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向县委请示报告审批,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审查调查全过程报批机制。二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初挂牌成立乌兰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在四镇成立监察办公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任命镇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三年来办理留置案件8件,向司法机关移交5件5人,实现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三是推进县镇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双重管理制度优势,着力破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编制、人员限制的难题,探索推进县镇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深度整合县镇两级纪检监察工作力量,镇纪检干部在县纪委统一办公、统一管理,解决了县纪委力量不足、镇纪委能力偏弱的问题,实现了镇纪委立案审查全覆盖。四是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畅通来电、来访、来信、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落实问题线索集体评估制度,规范反映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对需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五年来,共受理处置问题线索257件,立案73件,给予党纪处分75人。五是抓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在警示教育工作中,我们形成了“四会两书两公开”模式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四会”,即处分宣布决定会、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庭审现场教育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两书”,即个人忏悔书、检查书;“两公开”,即案情公开、整改公开,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筑牢思想防线,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堵住制度机制漏洞。 三、2021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州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实施“一优两高”战略、“四州战略”和建设“五个海西”,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深入开展“双学双提+三力”活动为抓手,在全面系统、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走在前、作表率,在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上走在前、作表率,在带头树牢理想信念、明辨大局大势、坚定信心决心上走在前、作表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理论武装转化为履职尽责、做好工作的实际成效,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按照省州部署,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二)始终突出政治监督。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突出对落实“十四五”规划、实施“一优两高”、“五个示范省”、“四州战略”等总体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乌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紧扣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教训,突出对落实《木里矿区及祁连山南麓青海境内生态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央两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专项整治监督,坚决完成生态大考、守住生态底线。紧扣巩固拓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突出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四种经济形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加快补齐短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紧扣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集中力量优先查办移交问题线索,督促各党委(党组)对照落实整改任务。紧扣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十严禁”纪律要求入脑入心,认真做好政治廉洁审查意见回复工作,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县乡换届环境。 (三)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深刻反思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暴露出的作风突出问题,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形形色色的“低级红”“高级黑”,推动实现新时代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总结运用好全县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经验做法,持续深化“推、拖、怕、贪”问题整治,切实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治贯彻落实过程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落实党中央决策、省州部署要求过程中提过高口号追求轰动效应,搞简单化机械化落实,以及打着从严旗号定政策、作决策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推进工作搞极端化、歪曲化,不顾群众感受、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推动健全基层松绑减负常态化机制,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要求,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持续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教家风。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总结扶贫、扫黑除恶、生态环保和民生四个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持续监督保障脱贫摘帽“四不摘”落地落实,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强化对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后续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常态化,重点开展监狱系统“减、假、暂”集中治理。聚焦“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紧盯全县各类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反馈的违规资源开采、企业排污超标等问题强化监督,服务保障自然生态修复大局。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交通运输、林业草原等领域,开展“四查四纠”专项行动,查纠党中央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查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查纠群众办事不方便问题,查纠设租寻租、吃拿卡要问题,以“小切口”做好“监督”大文章,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深化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着力推动问题整改、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以案促改和机制建设等关键任务落实。突出医保基金监管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监督工作,落实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制度,严查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五)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切实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省纪委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意见要求,认真落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工作制度,督促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武器,严格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加强对村(社区)干部尤其是“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探索开展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健全完善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内部贯通、外部衔接的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凝聚监督合力。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法、检、公安和审计等机关的统筹协调。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的监督网络,做实会议监督、专项检查、分析评估等监督载体。统筹谋划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上半年完成县级巡察全覆盖,推进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下半年对重点部门进行常规巡察。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整改监督责任链条。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的区别对待,实事求是用好政策策略,做好容错免责工作,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对表现好、群众公认、过了影响期、工作突出的,要正确对待、正常使用,让有错干部成为有为干部。 (六)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紧盯“关键少数”,突出惩治重点,提升办案质效,深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重大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深入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坚决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推动加强金融监管。围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加大政法队伍腐败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认真执行处置主动投案问题规定,对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认真落实“一案一总结、一案两整改”,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重点用好身边典型案例,通过观看警示片、学习忏悔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责。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国企、进医院、进家庭,营造“三不”一体推进的浓厚氛围。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党委(党组)决策部署落实三大协助职责。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每月听取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和立案审查情况报告。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机制,完善请示报告、审批流程以及业务协调指导等具体措施办法。加强与中央和省州驻县单位纪检工作的衔接协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业务培训、互派干部帮助工作等方式,推动协同联动。认真落实监察法实施条例,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推动监察法规和刑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等对接,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在案件管辖、移送审查起诉、证据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委托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等规定。扎实开展“基层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镇纪检监察工作“两化”建设,打造一体化建设升级版。完善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建立问题线索领办机制,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在联点的镇领办问题线索,实行台账跟踪管理,推动提升基层办案工作。推进村纪检监察职能建设,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推动监督打通“最后一公里”。 (八)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县乡换届工作中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各个行业、各条战线选拔优秀人才,真正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进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畅通干部“出口”,注重把纪委监委作为培养人才、输出干部的熔炉和平台。深入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面提升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素质。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深化全员培训,通过随机抽考、全员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着眼提升镇纪委工作水平,选派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到州县纪委监委轮训锻炼。坚持把年轻干部放在工作一线,多岗位培养锻炼,增强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的能力。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工作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部署开展过政治生日和谈心谈话工作,做好干部保健及心理调适,体现组织关怀和关爱。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工作,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按照统一部署,自上而下、依法有序开展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查处恶意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为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持续整治“灯下黑”,着力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昂扬的奋斗精神,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只争朝夕、苦干实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谱写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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