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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 | |||||
中共格尔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按照中共格尔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市纪委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批复》,2021年9月29日上午,中共格尔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选举情况结果报告如下: 会议应到正式党员32名,实到党员26名,其中4人出差,2人请病事假。参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党章规定,选举有效。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选举,共发出选票26张,收回选票26张(其中:有效票26张,弃权票0张,废票0张)。选举结果为:李福存同志得26票、李鹏业同志得0票、张琴同志得26票、周楠同志得26票、保善明同志得26票、甄荷艳同志得26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和流程,李福存、张琴、周楠、保善明、甄荷艳同志当选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随后,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第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进行书记选举及支委分工。选举李福存同志为支部书记、保善明同志为副书记。支部委员具体分工如下: 党支部书记: 荆海枫同志; 党支部副书记:保善明同志 纪检委员: 张 琴同志; 宣传委员: 甄荷艳同志; 组织委员: 周 楠同志; 会后,选举结果在市纪委一楼大厅公示栏进行了为期7天(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报告。 2021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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