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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0日
  
  为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17年12月, 时任大柴旦工委机要局局长何波,安排单位会计黄茹、出纳(保密局局长)付芝兰以虚开办公耗材发票方式套取公款10400元,给单位干部发放福利,何波、黄茹、付芝兰每人分得3200元。鉴于何波系主动投案,且3人均积极上缴违纪所得,2019年11月,何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现职,黄茹、付芝兰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何波等3人漠视党纪党规,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是我区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严厉惩治“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首起典型案例。这一典型案例的查处,表明了工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纪工委监工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该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坚决纠治“四风”,坚决防范和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生;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十个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检视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补齐监管短板,堵塞制度漏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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