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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2年3月3日 | |||||
大柴旦纪检监察工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构建“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闭环”体系,推动各责任主体担当尽责、贯通协同、凝聚合力,努力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聚焦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位。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青海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党的政治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效果上。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传递到“神经末梢”,确保管党治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围绕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9次,批评教育1人,下达监察建议书1份,印发通报1期。坚持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重点开展了为基层减负、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整治工作,受理会议记录造假问题线索1件,给予政务处分2人。 聚焦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准确把握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规定的职责定位,把“两个维护”贯穿到“协助”的各方面、全过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州和工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具体工作和行动中。紧盯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5次,反馈问题98条,提出意见建议160条,提醒谈话5人。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贯彻落实上级纪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安排等向工委汇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16次。认真分析把握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工委提出对策建议9条。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中央十五巡视组巡视反馈、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深入部门单位、矿山企业开展监督检查11次,协助工委建立完善制度3项。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述责述廉、提醒谈话等方式,构建纵向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聚焦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主要领导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将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和遏制“两高”等重要工作作为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发现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州和工委决策部署不及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2021年,督促各级党组织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谈话43人次。组织9名党组织书记在工委(扩大)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进行述责述廉,由分管领导对其评议,提出意见建议69条,并督促认真整改,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聚焦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坚持把重要领导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查处的挪用公款、贪污等案件,深入分析案发党组织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根源,督促各级党组织围绕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工作,进一步优化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加大对党内谈话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及时发现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着力解决压力衰减、责任“空转”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2021年,各级党组织谈心谈话265次,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2份,向有关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21条,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完善了工作体制机制,压实了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切实解决了管党治党责任虚化、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日常教育管理缺位等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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