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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令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工作总结
来源:德令哈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日
  
  州委巡察办: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市委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巡察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办始终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在学习上级部门巡视巡察工作方法的基础上,借鉴兄弟单位巡察工作经验,坚持边工作边完善,开展了第七、第八轮常规巡察,人防和统计系统专项巡察,第五、第六轮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实现了全市巡察工作全覆盖。其中常规巡察8家党组织,专项巡察2家党组织,“回头看”3家党组织,第七轮巡察、人防和统计系统专项巡察期间共发现问题230条,移交问题线索5件,已办理3件,立案审查1件,给予1人党纪处分。第八轮常规巡察和第五、第六轮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正在提交巡察报告阶段。

  (一)强化政治站位,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巡视巡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以及会议精神等, 2020年市委常委会、领导小组会议累计传达学习7次,对巡察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机制建设。一是科学制定巡察工作计划,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间,协调巡察组疫情防控物资,召开巡察中期汇报会,确保巡察成效更明显。二是建立协作机制。为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部门之间信息报送、情况反馈、问题线索移交等办法,制定印发《中共德令哈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巡察办协调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中共德令哈市委巡察办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方案》《中共德令哈市委巡察办与市信访局工作协调机制的方案》,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干部管理,开展业务培训。一是为保证巡察工作规范化,市委配备专职组长行政编制2名,专职成员事业编制2名,其中1名专职组长已到岗。二是2020年共抽调25名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每轮巡察开始前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进行授权,协调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针对巡察业务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制作印发《巡察工作培训手册》,累计培训25人次。三是开展纪律作风评估。制定印发《中共德令哈市委巡察组纪律作风评估制度》《中共德令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巡察组巡察情况评估和作风纪律测评工作的通知》,督促巡察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在巡察工作结束后围绕巡察干部的政治素质、纪律作风、工作质效等方面进行测评,严肃查处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巡察制度机制日趋完善。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整改落实。一是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就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累计共检查26家党组织,对整改不到位的5家党组织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开展第五、第六轮巡察整改“回头看”,与第八轮常规巡察工作同时启动,在监督检查整改情况的基础上,选择3家党组织,重点检查组织保障落实情况、纠正落实情况和建章立制落实情况。

  (四)开展专项督查,推进重点工作。一是与督察委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直奔基层一线,对50多家乡镇街道、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对3家重点乡镇街道和重点单位开展交通秩序恢复情况专项督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对25家单位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督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三是配合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工作,针对2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排查。四是根据市委、市纪委要求,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由市委巡察办主任担任监督检查组组长,副主任担任综合协调组长,对41家一级预算单位及119家二级预算单位开展检查。

  (五)推进延伸村(社区)巡察工作。

  市委巡察办提前谋划,加强与纪检机关、组织、农牧和财政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的联系沟通,召开两次推进延伸村(社区)巡察工作会议,紧紧围绕巡察村级党组织“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对全市村(社区)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实施分类,为争取2021年实现村(社区)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工作亮点

  (一)成立临时党支部,筑起巡察战斗堡垒。为增强巡察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委巡察办向市直机关工委请示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要求巡察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开展“4+1”模式,每周一至周四开展巡察,周五专门召开会议,集中组织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分析讨论问题线索,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全面了解掌握巡察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协作配合,发挥监督叠加效应。一是征询巡察建议。每轮巡察前,市委巡察办收集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信息和反映,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征询巡察对象的建议,2020年共发出征求意见函12份。二是加强人员选派。2020年市纪委监委共抽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等共5人参与巡察工作,使巡察监督更加有力。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巡察结束后,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及在巡察反馈后2个月内报送的整改重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和后续整改情况报告,督促做好整改公开工作。

  (三)多方“借力”监督,推动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将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抄告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督促分管领导积极安排部署,强化检查指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整改彻底。二是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并加强指导督导。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有差距。一些被巡察党组织对政治巡察的内涵和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有的把政治巡察当作一般业务检查,接受巡察的思想准备不足。有的对巡察工作思想上重视不够,研究部署不深不细,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实,导致推动持续整改不到位。

  (二)巡察干部不稳定,队伍建设困难多。虽然建立了巡察工作人才库,但巡察工作人员抽调难度大,组织选中大多是各单位的业务骨干或优秀人员,单位不愿放人,导致巡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巡察干部主观上不愿参与巡察工作,导致巡察工作队伍不稳定、难管理,进而影响巡察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巡察组数量、人员能力还不适应当前巡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政策学习把握不够精准,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不够强,缺乏实战经验,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方面有待改进,基础工作仍然薄弱。

  (三)巡察氛围不浓厚,人人参与监督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市委巡察工作的认可度、信任度还较低,向巡察组主动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较少。巡察期间,市委巡察办和各巡察组虽然采取了张贴公告、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来提高群众与党员干部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但群众对巡察工作知晓程度低,氛围不浓,没有起到“千里眼、顺风耳”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巡察干部党性党纪教育,引导巡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纪律观念,深刻理解政治巡察的主要内涵。强化巡察干部政策法规和巡察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谈话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力争成为巡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让巡察干部在学中干,在干中学。

  (二)继续抓严抓实问题整改。按照“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改善民生等中央和省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继续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在创新中丰富巡察内容,在实践中改进巡察方式。不断总结经验,在总结经验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深入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服务窗口单位问实情访民意,积极稳妥地将对村(社区)延伸巡察工作引向深入。围绕八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要求,高质量完成届内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务。
中共德令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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